日前,湘潭市发布了《湘潭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19年到2021年,全市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以上。
3年培训15万人次 学了本事还能拿补贴
湘潭市出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湘潭在线11月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日前,湘潭市发布了《湘潭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19年到2021年,全市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该方案,将对哪些人进行培训,培训什么,能享受哪些补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大动作:专项行动打造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
当前湘潭市就业市场结构性矛盾凸显,“就业难”与“技工荒”并存。一方面,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所产生的用人需求与现有人才供给规模及水平不匹配,企业存在招工难、技工荒问题;另一方面,受经济下行、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劳动者“就业难”问题凸显,预计下岗、失业人员总量可能再次增加。
“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对劳动者素质提出新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支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迫在眉睫。”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湘潭实际情况,《方案》明确,今后3年,湘潭市将面向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方案》提出,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者(农民工)、就业困难人群、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对有外出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初级技能培训。对在乡镇扶贫车间、村社代工点等居家就业人员,开展就地就近技能培训。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开展“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或现代学徒制培训,以及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高危行业企业及安全生产责任较重的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对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持续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农民工“春潮行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及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
大手笔:专户专款确保培训补贴到位
“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不但能获得一技之能,还能享受真金白银的补贴。”该负责人说,根据《方案》,湘潭市将以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为原则,采取直补个人与直补机构相结合的方式,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同等的培训补贴。目前,湘潭市各县市区均已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专款专用,以确保有效调动劳动者参培积极性。
《方案》明确,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凭取得的证书按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等5类人群,在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期间,按照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
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参加湘潭市“金蓝领”培训工程的,按照《湘潭市深入推进“金蓝领”培训工程加大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
企业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技能培训,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数,给予每人每课时5元的补贴,补贴总额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享受培训补贴项目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重复享受。
大创新:优化资源确保培训“质”“量”齐升
“湘潭市将以企业为主体、院校为基础、社会培训机构为支持的模式,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市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相关规定,给与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开展“学徒制”培养试点达标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5-10万元;二是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院校加强产教融合、校企结合;三是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把民办培训机构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根据《方案》,到2021年,湘潭市将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个、市级公共实训基地1个、市级共建共享职业技能竞赛基地1个,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达50家以上。
此外,《方案》明确将推动从单纯的职业技能培训向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就业创业能力等综合性培训转变,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确保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