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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高职学生管理需要艺术性

2013-10-22 18: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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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其内涵就是要求教育要坚持德育为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梁忠厚

    “人本理念”即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关爱和尊重每个学生的生命本性,把人作为教育的目的和归宿,关照学生全面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其内涵就是要求教育要坚持德育为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高等职业教育除了要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之外,同样肩负着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发掘学生的潜能、发现学生的价值、引导学生完备人性的建构与发展,促进学生知识与能力的提升、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培养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融合的重要职责。

    与普通高校学生相比,高职学生具有自身的特点:他们大多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问题学生、困难学生相对较多;有些学生由于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等因素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很多学生由于学习基础不好或高考失利,或者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只能选择进入高职院校就读等,导致他们心情压抑、缺乏自信、目标迷惘,学习缺乏动力和主动性。对于这样的学生群体,高职教育工作者应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爱,在执行规章制度时应更有弹性、灵活性和艺术性。而对于高职院校而言,不仅要制定出一套适合校情的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更需要管理者和教职员工灵活掌握学生管理艺术。

    在关怀体贴前提下严格规章制度。尊重学生是关怀体贴学生的基础,对学生关怀体贴是消除对立情绪、表达善意的重要手段,也是在坚持制度中维护学生利益的重要手段。针对高职学生特点,在关怀体贴前提下严格规章制度,主要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尊重学生的人格;理解学生,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聚集和协调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等各方面力量来综合预防,减少学生违规;通过教育感化,确保学生不走极端。

    在完善制度环节上与时俱进。一是观念认识上的与时俱进,确定学生主体地位。高职院校的规章制度由为师生教与学以及学生生活的“保障系统”转化为学生的服务系统。二是内容程序上的与时俱进,维护学生各项权益。规章制度内容环节上的完善,尤其是要注重保护学生隐私权、名誉权等问题。

    在规章制度建设上不断创新。要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具有维护高职院校教学、生活秩序的积极作用,是高职院校稳定安全的保障体系,是维系学生乃至教职员工的行为规范。尽管高职院校制定规章制度时力争准确、可行、周全,但难免会有遗漏缺失的地方,应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完善、健全和修正,以求规章制度更加正确、可行、规范、缜密,切实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高职学生不但要遵守学校实习实训规章制度,也要遵守实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顶岗实习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就目前而言,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中漏洞仍然较多,诸如管理难度大、稳定性差、学生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等。因此,加强顶岗实习的管理,出台相适应的规章制度,维护好学生的正当权益,是高职院校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方面。(作者系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副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13年10月22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