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
合作办学典型案例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3]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研究,面向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征集“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典型案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高等职业院校可选择1-2个重点建设专业,认真总结在专业建设中 “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突出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和专业服务支柱产业能力建设。案例应真实并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有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
二、案例要求
主旨明确、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语言凝练、图文并茂、资料翔实,正文字数以5000字以内为宜,内容一般应包括:1. 导语;2. 做法与过程(尽量用流程图等形式表述);3. 成效与反响;4. 政策建议;5. 重要资料和文件等可作为附录(不计入正文字数)。案例应突出做法、过程的提炼。
请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征集工作。各高等职业院校在自愿基础上,按照征集内容要求提供案例,并将材料电子稿于2014年1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要包括院校联系人、职务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清华
邮 箱: jchzc@moe.edu.cn
电 话: 010-66096809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