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部对各地上报的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进行了汇总、整理,完成了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工作。
教职成函[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部对各地上报的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其他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拟招生专业进行了汇总、整理,完成了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备案2014年高职拟招生专业1081个,专业点48668个。专业备案结果数据库已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
二、2014年高职专业设置备案结果,可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zyyxzy.cn)查询。专业名称、代码及招生范围以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根据2013年度高职临床医学类专业设置评议会的评议意见,并在征得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意见的基础上,同意 2014年新设置的高职临床医学类专业点共计15个(见附件1),自2014年起可以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需评估的5个高职临床医学类专业点(见附件2),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评估结果另行通知)。往年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职临床医学类专业点可继续招生。
四、我部联合公安部核定2014年准许招生的高职公安类专业点共计132个(见附件3)。
五、我部核定2014年具有高职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学校302所(见附件4),具有高职学前教育等部分专业招生资格的学校38所(见附件5)。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备案结果安排各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