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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解读 按农时组织教学

2014-04-14 18:00:34 人民网 责任编辑:贾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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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培养方案》)通知,记者就相关内容采访到教育部职成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培养方案》的印发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一项重要举措。

  人民网北京4月14日电(熊旭)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培养方案》)通知,记者就相关内容采访到教育部职成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培养方案》的印发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指出,《培养方案》的出台将继续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业后继有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
 
  按农时组织教学 忙时多实践 闲时多理论
 
  该负责人表示,该方案以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专业类别分成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五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专业方向);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能力拓展课,三类的课程均是开放的,允许根据产业的实际需要和学生自身的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或增开其它课程;根据学生生产经营实际和农时季节特点组织教学,农忙时多实践指导生产,农闲时多安排理论教学。
 
  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招生对象50岁以下 依据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
 
  《培养方案》对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招生对象的规定为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招生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农业部固定观察点抽样调查显示,农业劳动力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上,占全部从事农业生产人数的75.9%,平均年龄接近50岁,部分地区甚至达到55岁以上,且素质堪忧,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到70%以上。结合农业劳动力相应的学习能力以及教学管理的实际,为支持和鼓励务农农民参加学习,《培养方案》作出这样的规定。
 
  生产技能、培训经历等认定学分不超过57学分
 
  该负责人表示,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以学时数考核学习量,以学分认定学习成果。学时与学分按照16个学时折合1个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课程为基本单位。每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通过相应的考试考核,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累计修满2720学时、获得170学分即可毕业。《培养方案》的学分由课程学分和认定学分两部分构成,其中课程学分:学生参加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能力拓展课等课程学习,考试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学分:学生具备的相应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学习培训经历、职业资格、表彰奖励等,经认定可以折合一定的学分,认定学分最多不超过57学分。学分认定工作由实施教学的学校具体负责。
 
  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本方案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的有效做法,在各地积累经验建立区域性学分银行后,国家将出台统一规范,逐步建立全国性农民学分银行,搭建专业间、学校间、地区间以及学历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间的农民职业教育立交桥。
 
  可获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
 
  该负责人表示,学生在学制有效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即可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由学校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明“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字样和所学专业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农林牧渔类所列相应专业,后附所学专业方向和修习课程清单及学分表,并按照现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方式,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国现代职业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