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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进生”上职高的背后

2014-07-11 16:47:35 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贾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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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学生可自主选择上职高还是上普高,汝南县部分初中不应干涉,此外依靠行政指标、招生回扣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招生,无异于饮鸩止渴,对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利。因为逼着“后进生”上中职无异于“抓壮丁”,将严重影响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

  ■本报记者 刘盾
 
  6月25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举行中考,而汝南一中初三学生林可(化名)却早在两个月前就被学校逼进职高,不能参加中考,而这,只是汝南县多所初中为完成本校职高分流任务,逼初三“后进生”上职高的缩影。
 
  汝南县多所初中为何逼“后进生”上职高,又如何顺利劝退“后进生”?这些学生到职高后学习状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要么回家,要么上职高,要么交1000元钱”
 
  “学校为完成县教体局分配的中职招生指标、提高升学率,班主任为拿好处费,职教中心为解决招生难,从今年3月起,就逼着‘后进生’上县里职教中心读书。”林可对汝南县职高分流工作十分不满。
 
  今年3月,汝南一中初三举行了第一次质量检测考试,把年级、班级成绩排名贴了出来。随后,初三各班班主任将本班位于年级后100名的学生喊到办公室,告知他们将要被分流到汝南县职教中心上中职,并向这些学生宣讲上中职的优势,称中职最适合“后进生”。然而,家长和学生对当地中职教育发展前景不看好,愿上中职的寥寥无几。
 
  在此情况下,汝南一中要求排在后100名的初三学生做选择题。
 
  “要么回家,要么上职高,要么交1000元钱。”林可说,回家的就算退学,上职高的就直接入读汝南县职教中心,这两类学生都能领到初中毕业证,但不能参加中考。若向学校交1000元,还能在学校继续上学,如果中考成绩达到该县一高、二高录取分数线,1000元就如数退还,否则1000元便当做入读该县职教中心的部分学费。
 
  汝南一中初三年级11个班的班主任将班上年级后100名学生的桌椅撤出教室,如这些学生不交1000元,不仅在班内无桌椅,甚至连教室都不让进。
 
  迫于无奈,处于年级后100名的一部分学生交了1000元留班上课,林可等部分学生去汝南县职教中心读了中职,还有一部分学生辍学,林可的两名同学辍学后就出外打工了。
 
  今年4月,汝南一中初三进行了第二次检测考试,此次考试后100名的学生也必须进行同样的3种选择。
 
  “班主任说第一次质量检测考试结束后,义务教育就已经结束了。难道初三下学期不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之内?”林可称,学生有自主选择上中职还是上普通高中的权利,学校无权干涉。
 
  逼初三“后进生”上中职的现象在该县普遍存在。汝南一高高二学生李静荷(化名)回忆说,2012年,她在汝南县留盆初中读初三时,该校初三班主任就通过单独谈话等方式,逼“后进生”上中职,班内一名成绩不佳的女生曾被逼哭。
 
  汝南一高高一学生韩香雪(化名)2013年在汝南县韩庄初中读初三,她同学曾被劝到汝南县职教中心读中职,“不到一个月,她就辍学打工了,她说学校纪律太乱,也学不到东西,她也没法再去中考了,职教中心也没退她学费”。
 
  其他多名汝南一高等学校的高中生称,他们曾经所在的汝南一中、汝南二中、汝南三中、王岗初中、和孝初中等多所初中,从2011年至今年都存在强逼初三“后进生”读中职的行为。
 
  汝南职教中心:可按每生500元至800元给“好处费”
 
  今年4月,一名网友向河南省领导投诉,称汝南县初中生“被职高”。该网友称,今年4月初,汝南县教体局在全县初三进行了一场排名次的考试,各学校前200名继续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200名以下全部强制送到该县职教中心上学,并规定送去一个学生给教师奖励600元,不愿意去上职高的学生一律撵回家。
 
  今年5月,驻马店市相关部门对此回应称,经查,汝南县职教中心春季招生工作是由该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进行的,整个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明令禁止违规分流学生,杜绝有偿招生,对强制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目前,针对此项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已全面展开。
 
  对于这份回复,汝南一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并不认可。他就亲眼见过,近两年汝南县教体局一直在给该校下达中职招生指标,该校就将中职招生指标分解给初三各班班主任,要求必须完成,“每年3月就开始动员学生上中职,并且要求学生上本县的职教中心”。
 
  留盆初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师称,该校部分班主任一年能向该县职教中心介绍10多个学生,可获得6000元左右的回扣。
 
  6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汝南县职教中心,学校已放暑假,除了正在施工的工人和正在学车的社会人士,学校行政楼、教室、学生宿舍空空荡荡。
 
  汝南县职教中心校内展板自称是汝南县政府引资1.8亿元,在整合汝南县城镇职业高中、马乡职业高中、老君庙高中的基础上,新建的一所集职业中专、成人教育、短期培训为一体的中等职业学校,承担着为汝南经济发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为高校培养生源、劳务派遣输出等任务。
 
  该校一位工作人员称,由于汝南县领导对该校发展特别重视,该校虽是民办学校,但任课教师基本全是公办教师。
 
  在汝南县职教中心办公大楼内,张贴着一份该校今年秋季招生实施方案,该方案对招生奖励和惩罚作出明确规定:招生人员完成5名指标任务的,每招一人奖励200元;完成6至10人指标任务的,每招一人奖励300元;完成10人以上指标任务的,每招一人奖励400元。同时招生完成情况还与参与人员职称晋升、岗位续聘直接相关。
 
  6月23日,记者以招生中介身份致电汝南县职教中心一位招生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每年4月底到5月初,是该校春季招生阶段,汝南县教体局向该县所有初中下达帮该校招生的任务,其间,汝南县初三班主任每向该校介绍一名学生,该校就给该班主任提成500元。汝南县部分初中为完成汝南县教体局下达给该校的春季中职招生指标,就多方筹钱,按照每生300元的标准,发给把学生劝到该县职教中心就读的初三班主任,但这笔钱有的初中发,有的初中发得少或者不发。因此,在春季招生期间,向该校介绍生源的初三班主任能按每生500元至800元的标准领到回扣。
 
  该负责人透露,在汝南县职教中心秋季招生阶段,该县初三班主任如果能带来生源,就按照每生200元左右的标准给回扣。而临县的初三班主任向该校介绍初三学生,如果学生一次性缴清一年学费2800元,不管是在春季还是秋季招生期间,都能按照每生800元的标准拿辛苦费,“如果领来的学生在10个以上,我们能按每生1000元的标准给辛苦费”。
 
  该负责人称,该校办有电工证、焊工证短期培训班,能向学员发证,依托该便利,社会上对教师资格证、教师普通话证、焊工证、电工证、叉车证等证件有需求的人,如向该校交一定费用,就可不用来培训,直接领证,都是通过正规渠道弄出来的真证件。
 
  “交5000多元钱就能直接拿到一本教师资格证,不用来培训,如果你领来其他人来办这些证,我们也可以给你辛苦费。”该负责人说。
 
  汝南县教体局给全县初中下中职招生指标
 
  在汝南县政府官网上,有一份发布于2011年7月的《汝南县创建河南省职业教育强县实施方案》,其中一条要求是:争取职教中心在校生达一万人以上。
 
  汝南县教体局官网相关信息显示,早在2011年4月,汝南教体局就召开全县职教招生工作推进会,该县各初中校长参加会议,汝南县教体局相关领导提出“要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严明奖惩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确定的职教招生目标”。
 
  汝南县教体局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各初中积极配合职教中心做好招生工作,并制定了今年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随后,汝南县三门闸中学、王岗中学、二中、和孝初中等初中就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激励机制,分解目标到人。
 
  汝南县教体局官网相关信息还显示,自2012年至今年,汝南县教体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职教招生进行指导督促,多所初中采用组织学生到县职教中心参观、召开家长会、对教师严厉奖惩等形式动员学生上本县职高,尽力完成县教体局分配的职高招生任务,汝南教体局多位领导还多次到初中指导督促学校尽快完成职高招生任务。
 
  6月23日,记者采访多位汝南一中初三班主任,他们均否认曾逼迫学生上中职,并称未从介绍学生上中职行为中获利,也没收过部分“后进生”所交的1000元。
 
  6月23日下午,记者前往汝南县教体局采访,该局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并称该局已将对于此事的情况说明交给该县宣传部。
 
  汝南县宣传部工作人员交给记者一份关于汝南一中职教招生分流问题的答复,该答复称,按照汝南县教体局要求,汝南一中开展了2014年汝南县职教中心春季招生工作,该行为符合政策要求,为学生提供了适当的教育,满足了学生个性化教育需求。参加春季招生的学生也在春季毕业,可以与同年毕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进行错峰就业。
 
  该答复称,在该县春季招生工作中,未经该县教体局统一安排,擅自违规分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经发现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经调查,汝南一中在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不存在相关问题。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认为,学校等单位为配合汝南县职教中心招生,逼迫“后进生”上职高,该行为违反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平等对待学生的规定;学校收取“后进生”1000元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规定,按法律规定应退还费用,处理相关责任人;汝南县职教中心在办学中“交5000元直接拿到教师资格证,不用培训”的行为违反了《教育法》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同时也违反第八十条不得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规定,法律后果是证书无效,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至于教师收取职业高中回扣的行为,性质应是商业贿赂,如数额较大,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建议相关部门对此进行彻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王永杰说。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学生可自主选择上职高还是上普高,汝南县部分初中不应干涉,此外依靠行政指标、招生回扣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招生,无异于饮鸩止渴,对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利。因为逼着“后进生”上中职无异于“抓壮丁”,将严重影响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
 
  储朝晖建议,相关部门在解决职业教育招生难问题时,可向深圳、宁波等部分中职院校学习,这些学校录取分线甚至高于当地普通高中,“要解决职业教育招生难,就要真正给学生发展所需,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