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获悉,该厅已启动2015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未经办学资质清查通过并公布的学校和专业,2015年不得招生。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要求,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国家严控专业备案、公布年度具有普通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专业名单等2个项目列入安徽省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
从2015年起,安徽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审查后将向社会集中公布2015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名单、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国家严控专业招生资格的学校和专业名单,以及各市、省直管县公布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及招生资格专业名单链接地址等。未经办学资质清查通过并公布的学校和专业,2015年不得招生。
此外,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如新设医药卫生类、“保安”、“学前教育”等国家严控专业,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办学资质并提出申请,经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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