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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逐步试行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建议

2014-10-23 14:47:19 职教通讯 责任编辑: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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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券已经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得以实践,有涉及幼儿及学前教育领域的、初等教育领域的、高等教育领域的,其实践必将推广到职业教育领域,而我国即将实施的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将是教育券施展拳脚的理想领域。

        一、当前在我国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可行性

  教育券已经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得以实践,有涉及幼儿及学前教育领域的、初等教育领域的、高等教育领域的,其实践必将推广到职业教育领域,而我国即将实施的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将是教育券施展拳脚的理想领域。
  (一)农村劳动力众多,对其进行转业就业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可以通过培训券(亦即教育券)方式进行,其扩展及发展必将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的国民教育体系

  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政府补助资金通过培训券方式或培训机构降低收费标准方式直接让农民受益。[1]这里的培训券实际上就是一种教育券。

  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极强,所以,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如果能以教育券的形式发放与使用,将极大地方便农民工的培训选择,既可以在家乡进行基本的就业技能培训,也可以选择在其打工的地方进行边工作边培训,十分有利于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与提升工作能力。

  (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庞大,学校数量众多,学生基数大,充分竞争的中职教育市场具备实行中职教育券的基本前提

  据统计,至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共有14767所,年招生规模达到810万人,在校生达到205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2]如此庞大的学校数量与学生基数,是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基本前提。实行中职教育券的最基本的前提是学生要能自由择校,而在当前这种充分竞争的中职教育市场环境下,学生基本上是想去哪里读书就能去哪里读书,想去什么学校读书就能去什么学校读书,当然,个别学位数量比较有限的专业及户籍限制严格的地方除外。

  从总体上来说,大致可以判断中职教育市场是一个完全充分竞争的自由择校市场,因此,具备了实行中职教育券的根本前提。

  (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其将是国家逐步建立公共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来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品之一

  应该说,当前的中等职业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但是,这种属性不是一成不变的。目前,国家有经济实力,国家发展战略及当下形势也迫使政府必须把中等职业教育当做纯公共产品来提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对国家及社会公众更有利。随着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的推进,政府负担的中职教育比例越来越高,甚至全部支付成本,还提供助学金、生活补助等,这时的中等职业教育,就成为了一种完全的公共产品。

  (四)以教育券改革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方式的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当前,在我国以教育券形式来改革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1)中等职业教育券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社会效益;(2)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平等教育权,实现社会公平;(3)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体制的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制度的创新;(4)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中等职业教育券具有一定的促进教育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

  (五)中等职业教育券已在部分地区得以实践,且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也在研究其可行性

  教育券在中国许多地区已有所应用,如浙江长兴县,从2001年9月开始启动教育券项目,成都市也从2009年9月1日起,给每个学生发放1200元的中等职业教育券。而早在2004年,教育部就提出:“各类中等学校还将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奖贷学金、发放教育券、减免学费以及鼓励社会资助等措施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券,以更加公平自由的、更具民主的财政制度确保了中等职业教育的稳定发展,扩大了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面向人人办学的自主权,保障了校长、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权利。

  总之,当前应积极探索研究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可能性及具体的操作方案,进一步壮大发展巩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成果,确保广大学生家长的受教育权及自主、民主的择校权。

  二、教育券的试验:中央免学费补助金教育券

  2009年,我国出台贫困学生家庭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这为中等职业教育券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实施开创了理想的条件。建议将该部分生均2 000元的中央免学费补助,考虑试行以教育券的形式发放。
  如果按照中央与地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的财政补贴的分担比例来设计一个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券的话,可以将免费补贴分成十等分,其中,发行中央统一的教育券,发放对象为西部、中部生源及西藏、新疆等特殊边境民族地区的贫困家庭学生,其面值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标准的80%、60%及100%,以使西部、中部或西藏、新疆等特殊边境民族地区的贫困家庭学生无论是在西部、中部、还是东部上学,都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中央财政补贴。这一以教育券形式发放资助金的建议,有其国家政策依据,即《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意见》中规定:“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制度,可采用教育券、贷学金、助学金、奖学金等办法,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如此,首先从中等职业教育的助学金资金部分开始体制内增量改革,等到实施效果比较理想时,再对体制内的其他部分拨款加以改革创新,也以教育券的形式拨款,届时,全国范围内的中等职业教育券就实行开来了。

  三、教育券的扩展:普通教育券与补助教育券

  (一)普通教育券

  考虑到国家将逐步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可以弗里德曼的思想对全国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发放一张全国统一面值的“普通教育券”(general voucher),其面值可以是全国各地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均预算内事业经费的平均值。如果刚开始不便于拿出这么多的资源来以教育券的形式配置,则可以将范围再缩小一点,以全国各地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均预算公用经费的平均值为第一张教育券的面值,待执行效果明显后再扩大到预算内生均事业经费的面值。

  这张普通教育券,可以将其定义为“非排富性教育券”,即只要是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都能获得这张普通教育券,以反映和保障每个中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及其自由择校的权利。

  (二)“西部教育券”等补助教育券

  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同,应再设计一类补助性质的教育券,即“补助教育券”(compensory voucher)。这张补助教育券可以根据学生生源地及其家庭贫困的不同程度而进行差异化设计,如可以设计“西部补助券”、“中部补助券”、“深度贫困补助券”、“普通贫困补助券”,等等。只要生源地是西部地区的中职学生都能领取“西部补助券”,而生源地是中部地区的中职学生都能领取“中部补助券”;但西部地区生源不能领取“中部补助券”,中部地区生源也不能领取“西部补助券”;东部地区的学生可以根据其家庭经济贫困程度,与中西部地区的贫困生一样,分别领取“深度贫困补助券”和“普通贫困补助券”。

  另外,还可以根据国家鼓励和重点资助的不同艰苦行业和专业,专门设立“艰苦行业/专业补助券”,引导和鼓励学生选择此类专业,培养国家需要的特殊行业/专业人才,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