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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德诺浩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助推计划”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2014-01-02 12: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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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中德诺浩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助推计划”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3]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诺浩公司)引进德国汽车职业教育资源,结合我国实际研制开发了一套汽车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近期,中德诺浩公司提出“中德诺浩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助推计划”(以下简称“助推计划”)校企合作项目,拟在我国职业院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相关汽车专业范围内,选择100所中高职院校实施相关汽车教育产品的捐赠(详见附件1)。经组织调研和专家论证,决定推荐该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中德诺浩公司授权合作院校在合作期内免费使用其汽车教育课程体系中的“汽车机电诊断与维修技师”(高职)或“汽车机电维护与保养技师”(中职)系列课程,免费提供学生教材、教学资源包等;
 
  2. 提供师资培训和课程实施的技术咨询与服务等;
 
  3. 提供合作院校与企业及德国职业教育相关机构交流的平台。
 
  具体内容见 “‘助推计划’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二、项目实施
 
  1. 选择100所开设汽车专业的中等或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分三批实施,计划每批合作院校数量分别为30所、30所、40所,实施周期为5年(三届学生)。
 
  2. 职业院校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报,填写“‘助推计划’校企合作项目合作院校申请表”(附件3),由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汇总,择优推荐。
 
  3. 在各地推荐的院校范围内,我司与中德诺浩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共同确定合作院校,分批公布。
 
  4. 合作院校与中德诺浩公司在“‘助推计划’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三、项目监督
 
  1. 建立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机制。我司将组建项目专家组,监督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指导并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2. 加强项目评估工作。我司每年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是否继续实施的依据。若中德诺浩公司不履行承诺,将停止推荐该项目,并予以公示。
 
  四、联系方式
 
  请各地于2014年2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学校和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表原件寄至我司教产合作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jchzc@moe.edu.cn)。
 
  联 系 人:吴清华    电话/传真:010-66096809
 
  通信地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1. 中德诺浩公司捐赠汽车教育产品清单。doc
 
  2.“助推计划”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方案。doc
 
  3.“助推计划”校企合作项目合作院校申请表。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