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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工作部署会的通知

2014-07-04 09:38:04 责任编辑:贾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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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定于6月23日至24日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为更好地贯彻会议精神,我部决定召开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工作部署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4]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务院定于6月23日至24日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为更好地贯彻会议精神,我部决定召开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工作部署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部署下一个阶段职业教育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27日14:30—17:00
 
  地点:天津市文华大酒店(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2号,电话:022—28778666)
 
  三、参会人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人、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各地确定1所中职示范校、1所高职示范校(骨干校)负责人。
 
  参会人员于6月27日中午12点以前报到。
 
  四、其他事项
 
  会议将安排交流发言。请江苏、河南、广东、新疆等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负责人,上海信息技术学校负责人做8分钟的发言准备。
 
  请参会人员填写会议报名回执(见附件),于6月22日17时前发至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联系人:邱懿、薛春玲
 
  联系电话:010—66096234;传真:010—66020434
 
  电子邮箱:zcs@moe.edu.cn
 
  天津联系人、电话:
 
  张瑶 15302181531;王松岩 15302181508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