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
一是注重政策引导。《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2015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均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规划和支持。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2014年,省财政对每个高职试点专业补助不低于40万元,并安排45万元用于相关理论研究;2015年,又安排150万元开展试点专业教学标准研制。佛山市三水区提出试点经费由政府、企业、学校各承担三分之一。中山市计划对试点中职学校每个专业补助30万元。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省教育厅先后5次召开现代学徒制试点培训会议和专题研讨会;组建广东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工作指导委员会;立项开展广东特色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理论研究,并给予经费支持。
四是强化内涵建设。支持试点院校与企业按照行业标准和岗位能力要求设计培养方案,资助15个试点专业开展教学标准研制;签署《中英职业教育(广东)“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备忘录》,借鉴英国先进经验,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建设质量保障体系。
二、主要成效
一是有效探索三种“联合招生”方式。第一种,先招生再招工,学校先招生,合作企业在学生中招工。第二种,招工与招生同步,学生被学校录取同时还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种,先招工再招生,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招收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二是有效形成四种人才培养模式。第一种为“校企双元育人、交替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培养模式。第二种为“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四位一体的培养模式。第三种为以“岗位学制”为特征的培养模式。通过与实际生产全面对接,岗位学徒实现所学到所用的有效迁移,获得胜任岗位的能力。第四种为“双轨四段制、一体化”的培养模式。校企双主体“双轨”运行,共同承担“四个阶段”人才培养责任,实现校企教育资源“一体化”。
三是有效建设“双导师”团队。试点院校制定了“双导师”教师管理办法,规定了导师的聘任条件、程序、职责、待遇、奖惩,明确了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的权利义务。
四是有效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试点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学徒在岗培养主要由企业管理,在校培养主要由学校管理。合作企业制定学徒管理办法,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和分配工作任务,保障学徒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政策环境。加快推动《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立法和《广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办法》制定;发挥已有职教集团的体制机制优势,支持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是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支持地市、中高职院校扩大试点专业和规模,优先将试点高职院校纳入自主招生范围,落实招生自主权;优先立项相关教研教改项目,并作为重点资助对象;优先安排专项经费,将试点项目纳入财政奖补资金安排的考虑因素。
三是深化内涵建设。加快专业教学标准研制,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标准体系;指导试点院校组建好学校和企业两支教师队伍,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广东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工作指导委员会作用,加强培训和指导;加快相关理论研究进程,开发现代学徒制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为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信息化支撑。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 罗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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