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向大家汇报贵州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探索与实践,敬请批评指正。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职业教育率先突破当前,贵州进入了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阶段,贵州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四大举措”推动职业教育大发展。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职业教育率先突破。赵克志书记和陈敏尔省长亲自研究和部署教育工作,要求举全省之力办好教育,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中职“百校大战”工程,启动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二是实施全免费中职教育。2013年1月,省人民政府以1号文件印发实施教育“9+3”计划意见,提出在巩固9年义务教育基础上,大力发展3年免费中职教育,各级党政机关压缩行政办公经费的5%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我省是全国第一批全部免除中职学费的省份。三是2013年9月编制《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2011-2014年,省级财政投入职业教育的专项经费达44.3亿元。四是探索推动职业院校与技工学校融合发展。2014年5月,我省印发《全面推进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融合发展的意见》,破除体制界限,整合资源。
二、加快地方教育立法,保障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今年元月15日,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13次会议通过《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于3月1日起颁布施行。据了解,这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职业教育法规。《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地位、体系、管理实施、教育教学、保障措施、法律责任。
《条例》明确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打通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终身教育相互衔接沟通的“立交桥”。《条例》规定,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权,公办职业学校实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专兼结合、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教师管理机制。《条例》要求各级财政建立生均拨款制度,设立职教专项经费。这些改革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将有效保障职业教育走向市场、面向需求办学。《条例》最大的特点是主动适应改革新常态,主动适应职业教育立交桥建设需要、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需要、职业院校经费保障需要等,从立法的角度对改革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和制度创新,确保了职业教育重大改革有法可依。
三、以法治的思维、用改革的办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出台后,省教育厅印发了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的通知,印制2万本条例手册发放到各地、各校。下一步,我们将借《职教条例》颁布施行的契机,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以法治的思维、用改革的办法努力办好适应需求、面向人人、相互衔接、多元立交的现代职业教育。省教育厅将认真履行职责,遵法、学法、守法、执法,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职教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指导和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院校结合实际,研究出台《职教条例》实施细则,扎实有效地推动《职教条列》的贯彻实施,使条例精神真正落地。
我们将依据产业布局推动贵州职业教育逐步实现“一体两翼多中心”的空间布局。一是实施“五项工程”,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县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标准化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工程。二是推进“五大计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业院校质量提升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计划、重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新型农民技能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继续教育和再就业计划。三是深化“五项改革”,提升办学水平:改革办学模式、改革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运行模式、改革评价模式。我们将努力在今年完成中职在校生达到85万人、普职比例大体相当,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投入保障更加有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等教育“9+3”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在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条件等方面尽快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抓好下一代教育,不要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的明确要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贵州人民的“中国梦”。我们将坚持穷省办大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把实现同步小康的根基打稳打牢打扎实,托起贵州美好未来的希望。 (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 邹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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