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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教育费附加30%以上用于职业教育

2015-02-09 16:29:00 鲁北晚报 责任编辑: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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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财政经费增量将向职业教育倾斜,明确提出,全省和地方的教育费附加,要拿出30%以上用于职业教育。下一步滨州市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工程。

  晚报讯 2月6日,记者从全省职业教育电视会议滨州分会场获悉, “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财政经费增量将向职业教育倾斜,明确提出,全省和地方的教育费附加,要拿出30%以上用于职业教育。下一步滨州市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工程。
  目前,滨州市共有高等职业学院、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各1所,国办中等职业学校10所,民办职业学校4所,其中国家骨干高职院校1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2014年,滨州市中职和高职招生规模分别达到14865人和5754人,在校生人数分别达到46733人和14396人。全市职业教育院校开设了十四大类110个专业,基本满足了公共服务需求。
  针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滨州市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实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等形式,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建立行业、企业参与学校规划、招生就业、专业设置、教学管理、人才评价等关键环节的合作机制。
  深入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鲁编办发〔2013〕11号),职业院校可将20%编制员额用于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大力推进实施“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启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鼓励教师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
  进一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规范化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重点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技能大赛、课程改革、教师聘用和教师培训。在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的基础上,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支持双方学生同时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证书。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新增财政性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在职业学校建设用地、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县(区)两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分别不能低于两项附加征收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