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产教对话机制,决定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行业及有关社会组织征集2015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职成司函〔201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产教对话机制,决定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行业及有关社会组织征集2015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整体要求
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要着眼创新和落实,在主题、内容、形式和开放性等方面大胆探索,将行业指导、校企双主体育人落到实处。
(一)突出主题。活动要主题鲜明,以提升质量为目标,以促进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为核心,彰显行业特色,突出活动亮点,助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二)丰富内容。活动要内容充实,立足行业和区域重点、新兴产业,将人才需求预测,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内容和方法探索,教材和课程开发,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一体化和集团化办学等)改革,职业标准、培养标准和评价标准制定等纳入活动内容。
(三)创新形式。活动要形式多样,灵活采取论坛、洽谈、展示、现场体验、参观等载体或形式。鼓励行业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与教育部联合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
(四)力求开放。活动要主体多元,组织关联度高的行业、企业、院校、研究机构积极参与,鼓励有关社会组织参与,将活动建成开放性的交流合作平台。
二、方案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认真填写2015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申报表,并于2015年3月6日前将申报表及详细活动方案报我司,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联合相关行业申报,各行业、有关社会组织可自行申报。经我司遴选公布后,即可按计划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李运顺、李红东,010-66096809。
电子邮箱:
jchzc@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附件:
2015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申报表.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