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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2015-07-17 17:03:36 教育部 责任编辑: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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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大力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服务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大力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服务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普遍面向行业企业持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市场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到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以上,承担职工继续教育总规模不低于1.5亿人次。
  《意见》提出了推进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五方面的要求:一是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二是广泛开展立足岗位的技术技能培训。三是鼓励开展服务前沿的高端研修培训。四是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五是积极参与学习型企业建设。
  《意见》指出,要提升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能力和质量:一是增强市场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促进课程资源融通共享。三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四是提高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五是实施职业院校职工继续教育品牌创建计划。
  《意见》强调,要积极构建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服务。二是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三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四是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五是完善有关评价考核制度。六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七是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意见》作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配套文件,是新时期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的印发,对于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改革创新,提升其全方位服务企业和社会的意识与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更多的行业企业依托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促进转型升级、支撑中国制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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