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促进职业院校德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本会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德育专项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
德工委〔2015〕5号
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各有关单位、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职业院校德育工作,促进职业院校德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本会决定开展2015—2016年度德育专项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对象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各省(区、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教师及德育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一般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
4.每个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
5.德育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申报课题不得超过5个,非会员单位申报课题不得超过2个。
三、选题要求
选题要紧紧围绕新形势下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理论探讨和创新实践的总结提炼。可根据课题申报参考选题确定研究题目(见附件1),鼓励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课题方向和名称。
四、申报方法
1.由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请到德育工作委员会网站
(http://www.zjchina.org/jg/shtml/nmember/00/01/678.shtml)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寄送到德育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课题立项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11月30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2.德育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课题进行评审,并择优予以立项。选择部分特别优秀课题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立项。
3.德育工作委员会对予以立项的课题进行编号注册,并发布立项通知。申报人收到立项通知后,即可组织开题,进入实质性研究过程。
五、结题及评审
1.课题结题时间为2016年11月,2016年5月进行中期检查,需要推迟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但不得超过2017年8月。为提高课题研究水平和质量,视情况组织开展如何进行课题研究的专题培训。
2.课题组研究完成后,自行组织专家结题,向德育工作委员会提交结题鉴定及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相关论文、实践总结、多媒体课件等。
3.德育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对特等奖给予奖励,以奖励形式补贴研究经费。遴选部分特别优秀的课题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或推荐刊物刊发。
六、课题经费
1.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2.课题的申报、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奖励等所需经费由德育工作委员会承担。
联系人:邢燕波,电话:01058581492,15901156091。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7层中国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100029。(请用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
德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