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成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执委会负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教职所[2015]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成立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执委会负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 进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副主任:刘宝民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李祖平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
龙 杰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主任
金 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委 员:王泽荣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
苏 敏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德育与学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王俊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潘 鸣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贾瑞武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许世杰 中国 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执行主任
执委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秘书长由刘宝民同志兼任。秘书处设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教育部职教所德育与学生发展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10-58556711。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