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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中关键能力培养的几点做法

2016-10-18 12:36:51 德国手工业行会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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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线,在“以能力为中心”的培养模式下,特别注重素质教育。

  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线,在“以能力为中心”的培养模式下,特别注重素质教育。这种素质教育在德国职业教育界被称之为“关键能力”培养。“关键能力”的概念最早由德国的社会教育学家梅腾斯提出并得以发展,德国在职业教育中对“关键能力”的培养方式和理念,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实施的素质教育具有借鉴意义,符合职业教育满足现代人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现代人的发展观。
  一、德国“关键能力”的内涵和发展
  德国社会教育学家梅腾斯于1974年提出了“关键能力”的概念,其定义为:关键能力是那些与一定的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它更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做出判断选择的能力:胜任人生生涯中不可预见各种变化的能力。一般地,关键能力可以理解为跨专业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它们由于普遍适用性而不易因科学技术进步而过时或被淘汰。梅腾斯从未来劳动领域需求的角度。强调培养人的能力,而能力的培养不能仅局限于一项专门的技术内容上,而应适应多种职业,为劳动者能在现代化社会中生存而进行培训。他在<关键能力——现代社会的教育革命》中指出,关键能力由4种基本要素构成:
  1.基本能力:是各种具体的特殊专业能力所具有的共同特性的高于具体专业能力之上的能力。同时它们又可以自上而下地向特殊专业能力迁移和转化。包括逻辑性、计划性和连贯性思维能力等。
  2.水平能力:是获得和运用信息的能力。运用信息扩展知识水平和保证信息在不同知识领域之间的水平迁移。
  3.可迁移知识原理:是在不同职业或知识领域共同具有的能力。如测量技术、机器维护、劳动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计划安排、合作精神等能力。
  4.传统的经久不衰的能力:是当职业发生变更或随着劳动者年龄的变化,劳动者在过去所具备的这种能力依然起作用的能力。如社会和法律知识、经济常识、计算机知识、外语、自然科学、历史知识等。
  梅腾斯“关键能力”概念的提出,使得德国职业教育界在培养劳动者职业能力要求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关键能力”培养成为当时德国教育界讨论的热点。随着社会和技术结构的不断变化,关键能力培养的理念也在实践中得到了深入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形成了以关键能力为核心的职业行动能力的概念,并于1987年写入了德国职业培训条例中。职业行动能力是关键能力更高一级的能力概念,德国专家劳尔·恩斯特认为,职业行动能力指的是解决典型的职业问题和应对典型的职业情境,并综合应用有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为了能综合应用有关知识技能和能力,需要通过职业教育获得跨专业的能力。以关键能力为核心的职业行动能力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专业能力:会全面、系统、综合地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2.方法能力:掌握并具有自我学习、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适应未来不断变化的需求。
  3.社会能力:具有与人交往、合作的能力,以及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性等。
  二、德国职业教育中关键能力培养的几点做法
  1.以能力为本位的指导思想,确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
  德国传统的职业培训比较重视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随着社会工业化程度的提高,为了满足行业与企业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逐渐树立了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关键能力的培养。并把关键能力的培养作为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来抓,采用渗透教育策略,即在职业教育各门课程的教学中关注关键能力的培养,要求各任课教师结合本学科的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德国双元制大学中为了培养学生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就用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三项来做支撑,学生在学校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同时要掌握方法技能,还要有社会能力。在学校就明文规定学生要具备“关键能力”,即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对技术的理解能力和掌握能力;二是决策能力;三是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质量意识;五是合作能力;六是环境保护意识;七是社会责任感。这种在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指导思想下,所确定的以关键能力培养为教育的核心目标,经过20多年的教育实践表明是正确的,也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当今的德国社会中,失业人口中高学历者大有人在,而技术工人的失业率则一直保持较低水平,这与德国重视对技术工作关键能力的培养不无关系。
  2.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突出关键能力的培养
  一是及时对课程专业进行修整。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不断开发了新的培训职业,对职业教育课程体系进行整体改革,在课程中增加关键能力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基本课程,每个专业的学生必须学习并达到规定的标准。
  二是采用合作式的教学组织形式。不管是学校的专业理论学习,还是企业中的实践课,均采用圆桌式的教学组织形式。一般是5至6名学徒(学生)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小组,在专业理论课中共同切磋和讨论某项专题;在企业的实训车间,他们共同加工并完成某个加工工件,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学会了团队合作。
  三是以项目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其实质是让学徒(学生)通过承接和完成某个具体项目来掌握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所承接的项目完全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从易到难,从简到繁,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处理一个项目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独立思考,独立组织、安排学习行为,处理项目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在整个过程中始终贯穿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
  四是教师以顾问、支持者的身份开展教学。在项目教学、小组教学形式中,德国职业学校教师一般不是站到教室前方宣讲知识,而是站在小组的旁边,随时解答学生前去求教的有关问题,并对他们的成绩作出评价,在教学过程中,他们不再唱主角,而是让学生充当主角。实践表明,教师的配角教学方法,培养和锻炼了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以及团结合作的能力。当然,这对教师也有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因此教师也要不断学习、进修、掌握新知识。
  3.考核方法遵循能力培养的标准
  德国“双元制”模式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适应竞争和发展的能力,这种能力通过对关键能力的培养来体现,在学徒(学生)毕业前也要遵循能力的标准进行考核。各类中学毕业生要谋求一个职业岗位,就必须首先通过申请成为某一企业机构的学徒,学生由企业依照国家标准招收,进入双元制大学后,既要学习理论知识,又要从事工作实践能力的培养,所有学生均须通过严格的考试,合格者方可结业。考试的重点是所学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近年来,在新的形势下,德国的职业教育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他们对各行业的培养目标和考核标准都进行修订,提出了修订考核标准的三条指导原则:一是技术工人必须能胜任本行业的某一工种;二是技术工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转岗能力;三是技术工人必须具有自我进修和提高的能力。这些考核标准的修订都充分围绕着能力培养的要求。
  4.重视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实施教师认证制度
  要培养好学生的关键能力,教师自身的实践操作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德国对于教师任职资格有严格的标准,有完善的教师认证制度。其一,在选拔、任用教师时,要求其必须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德国的中职教师必须受过高等教育,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教育和心理学知识,并经过国家专门考试。而职业培训“师傅”,必须经过本行业技能的正规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并经过“师傅”培训,取得“师傅”资格。德国高职教师除了要有博士学位外,还必须有5年以上从事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包括3年以上在企业的经验,并且大部分教师都具有工程师和教师两个职称。其二是重视教师在实践能力方面的继续教育。德国对于现任的教师,每3—5年就安排他到企业进修,提高实践能力,并保证其能及时了解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启示
  德国职业学校在关键能力培养上具有较强的职业导向性,贴近社会需求和学生需求,符合培养合格的职业人和人格完善的社会人的需求,借鉴德国培养学生关键能力的理念和方法,对我国高职教育中学生的素质教育有如下几点启示:
  1.国家与政府要重视关键能力的培养
  德国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监督、组织实施,主要采用立法的形式来保证。在我国,有关职业教育的法规还很少,国家和政府应该通过建立体制、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把对关键能力的培养写入到职业教育的法规中去,使得关键能力的培养不只是流于口头和形式,真正通过法律形式加强职教中关键能力培养的管理和运行,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职教关键能力在培养过程中,需要和一般普通教育不同的教学条件和环境,需要有培训实践能力的实训基地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国家和政府要加大对职教经费的投入力度,使高职教育中的关键能力的培养有强有力的物质保障,走上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2.在职教课程中设立培养学生关键能力的内容
  在高职院校要把培养关键能力作为教学的重点内容,可以在基础课程中开设如职业行为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生存发展能力、与人合作能力等关键能力单元。这些课程内容不再限于某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是把掌握知识和技能、发展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性、心理、品质等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在教学中采取学生自主学习的方式及行为导向型教学的实践模式
  我们要改变传统课堂授课方式,以个体职业行为为主要教学导向。利用项目教学、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教学等教学法,使教学变成教师和学生的双方活动。教师负责创造和谐、生动的课堂气氛,设计贴近学生实际的课题,让学生通过独立思考,集体讨论,共同制作,得出结论,取得成果。培养学生的交流技能、与人合作技能、自我改善技能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进一步发展后劲和适应职业变化的技能。
  4.对职教师资加强培养。确定能力新标准。
  我国目前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还不够,有很多教师都缺乏培养学生关键能力的良好素质。借鉴德国对职教师资严格的认证制度,我们应该要加强教师的系统化培养,作为职教教师要专门学习职业教育类课程,进行两到三年的技能训练,并参加国家的技能等级考试。对于职教师资要确定素质和能力的新标准。作为教师应具备五种能力和六种技能。五种能力:将理论和培训相结合的能力,把工作环境反映到培训活动中去的能力,通晓教学方法论的能力,把理论、技能有效传授给学生的能力,能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技能的能力。六种技能:团队合作技能,解决问题的技能,计算机操作技能,领导管理技能,协商技能,批判的思维技能。
  5.学生管理中贯穿关键能力的培养
  一个高职院校的毕业生想要找到理想的工作,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关键能力。这些都要从学生一进入学校开始,就在学生管理中贯穿关键能力的培养。培养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学生自觉地养成;二是学校加强日常严格管理和教育。
  6.关键能力的培养要有合理的评价模式
  关键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但是培养的具体成效还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评价模式。由于关键能力具有可迁移性特征,课程设置又灵活多样,再加上关键能力的评价比起原来的知识获得、技能习得更难以量化,在评价中我们要采用多种可行的模式。如综合模式:综合专业课与文化课,对关键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独立模式:分别设置每一项关键能力课程,将关键能力具体化、专业化,独立评估。比如在小组试验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试验设计、试验报告、试验体会等结合试验过程中的学习态度、知识获得、技能习得、能力发展等状况,给予学生公平的评价,注意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给予鼓励,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促进关键能力发展。在评价中,除了要采取灵活性和公平性相结合原则,还要考虑教师自身素养和技能,这样才能真正提高评价的信度和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