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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1-19 17:38:45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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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地方职教资源、产业和政策优势,按照主赛区与分赛区共同承办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教职成司函〔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发挥地方职教资源、产业和政策优势,按照主赛区与分赛区共同承办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分赛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要求
  1.申请单位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或联合相应级别其他部门)。
  2.申请单位具备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
  3.申请赛项涉及的产业应为当地支柱、优势、特色产业,或者已经列入区域拟重点发展的产业,且该产业能够为赛项举办提供有力支持。申请的赛项范围限于2016年大赛分赛区拟安排赛项(附件2)。
  4.分赛区申报应有比赛开放办赛方案和赛事宣传工作方案。开放办赛方案应包含邀请国(境)外学生、教师、行业企业代表等有关人员观摩、体验比赛的内容。
  5.分赛区须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机构,成立“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XX分赛区”(XX为承办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赛事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赛项的组织与实施。主任委员(主任)自动成为大赛相应组委会、执委会成员。
  二、报送材料
  1.请申报单位填写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可在大赛网站http://www.chinaskills-jsw.org下载),于2016年2月19日前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
  2.联合申请单位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冯永斌,010-58581150,17701298622
           尹玉杰,010-66096809,18515299778
  电子信箱:jchzc@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
  综管楼207室
  邮编:100120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