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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医科大学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的函

2016-01-27 17:16:46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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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医科大学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的函》(川府函〔2015〕2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四川医科大学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

  教发函[2015]14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医科大学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的函》(川府函〔2015〕2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四川医科大学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
  希望西南医科大学科学定位,办出特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服务。希望四川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全面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我部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着力促进学校为四川和西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