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是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对接、交流的平台,对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教职成司函〔2016〕33号
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是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对接、交流的平台,对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司决定2016年继续推动开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为做好活动统筹工作,现请各行指委及有关单位报送对话活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主题鲜明
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以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为根本,以促进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为核心,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发挥好对话活动的桥梁纽带作用,彰显行业特色,突出活动实效。
2.内容丰富
对接行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找准行业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资源开发、实习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机制、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对话活动。
3.形式多样
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论坛、研讨、座谈、洽谈、展示、现场体验、参观等灵活的活动形式。鼓励行业(部门)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
4.开放多元
对话主体多元,积极联系协调地方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注重加强宣传引导。
二、申报程序
1.各行指委及有关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自愿报送2016年拟开展的全国性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
2.报送单位须认真填写《2016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表》,并提交详细活动方案。
3.请将报送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4月10日前送至行指委办公室统一汇总。
4.我司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活动计划进行汇总审核,择优纳入年度总体计划,印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行指委。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923室(行指委办公室)。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aozhi@crtvu.edu.cn
联 系 人:胡泊
联系电话:010-57519078,13813662002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