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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的通知

2016-03-31 15:44:19 教育部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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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是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对接、交流的平台,对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教职成司函〔2016〕33号
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是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对接、交流的平台,对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司决定2016年继续推动开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为做好活动统筹工作,现请各行指委及有关单位报送对话活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主题鲜明
  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以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为根本,以促进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为核心,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发挥好对话活动的桥梁纽带作用,彰显行业特色,突出活动实效。
  2.内容丰富
  对接行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找准行业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资源开发、实习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机制、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对话活动。
  3.形式多样
  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论坛、研讨、座谈、洽谈、展示、现场体验、参观等灵活的活动形式。鼓励行业(部门)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
  4.开放多元
  对话主体多元,积极联系协调地方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注重加强宣传引导。
  二、申报程序
  1.各行指委及有关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自愿报送2016年拟开展的全国性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
  2.报送单位须认真填写《2016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计划表》,并提交详细活动方案。
  3.请将报送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4月10日前送至行指委办公室统一汇总。
  4.我司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活动计划进行汇总审核,择优纳入年度总体计划,印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行指委。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923室(行指委办公室)。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aozhi@crtvu.edu.cn
  联 系 人:胡泊
  联系电话:010-57519078,13813662002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