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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的通知

2016-10-10 13:22:19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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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2016]33号)精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

  教职成司函[2016]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2016]33号)精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将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14日,全天,10月13日报到。
  二、活动内容
  宣传展示各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成果、经验和做法。宣传展示2016年度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事迹和成果。推进各地办好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部署“十三五”时期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举办终身学习相关研讨活动。参观深圳市宝安区社区教育工作。
  三、参加人员
  (一)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负责同志。
  (二)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相关负责同志,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各省级成人教育协会负责同志。
  (三)有关继续教育联盟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部分高校负责人。
  (四)入选“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代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组队报名参加,每省(区、市)合计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并于10月10日前将名单报至深圳市教育局。
  (二)参加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有关会务事宜详见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关于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的补充通知》。
  (四)报到地点:深圳市香蜜湖路3008号学苑宾馆
  教育部联系方式:蔡妍,刘英  010-66096253
  深圳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冯迪新 0755-88103032   13600176120
  吴凯珠 0755-88125667   13632929772
  传   真:0755-88125674
  邮   箱:49590289@qq.com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