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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意见出炉,人才成长“立交桥”逐步完善

2016-10-12 10:17:59 《北京考试报》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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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指出,未来,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等各类高校学生,除学习本校课程获得学分外,还可通过学习外校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等方式获得学分。

  9月1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指出,未来,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等各类高校学生,除学习本校课程获得学分外,还可通过学习外校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等方式获得学分。其他社会成员可通过学习高校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经所申请的高校认定后获得学分。

  到2020年,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将更加完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人才成长“立交桥”逐步完善,继续教育、终身学习资源更加丰富、方式更加灵活、渠道更加畅通,为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高校围墙渐行渐远  跨校选课越来越近
  很多高校之间离得很近,大学生串门去临校旁听的现象已司空见惯。未来,去其他学校听课或许不仅仅只能满足学生的个人兴趣,还能帮助他们获得自己学校的学分认证。
  本次教育部下发的《意见》指出:
  1、要积极开展试点,支持同区域、同层次高校,通过课程互选互认、开设公共课、学生交流、联合培养等形式,简化课程认定程序,增加课程认定范围,扩大学生学习外校课程机会。
  2、鼓励不同高校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衔接标准,开展合作培养,进行学分互认、转换。
  3、开展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以课程为基础的学分认定试点,探索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融通的途径与机制,探索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与全日制教育之间学分认定和转换。
  4、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将教学质量高、管理规范的课程,通过网络在线等形式向社会开放,试行按课程注册,按课程学分缴费。
  ——高校之间学分认定和转换将以课程为基础。各类高校学生学习外校课程并达到一定要求,通过本校认定后,可转换为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而高校认定外校课程,要考察其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时数、考核方式等教学要求和师资水平、教学条件等教学能力,评价与本校相关课程的要求是否基本一致,确保学生通过学习外校课程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水平与在本校学习基本相当。
  大学生修自考课程  或可替换本校学分
  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的使用范围,方便学习者通过自主学习接受高等教育,也是《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在要求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专业、不同省份、不同主考院校、学历与非学历之间的学分认定和转换,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认可高校课程学分的同时,更首次提出要探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转换为高校的学分。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达到一定水平,通过高校认定后,可转换为相应课程学分。
  通过改革完善通用类、基础类课程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推动更多高校认可自学考试成绩,不断扩大自学考试成绩使用范围,满足各类学习者通过自学和参加考试获得学分的需要。
  自考生正在领取毕业材料
 
  在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的过程中,教育部将支持有条件的主考院校试行将自考学分转换为主考院校全日制教育相应课程学分,并推动在更多高校使用。
  探索将主考院校开设的全日制高等教育课程,纳入自学考试的课程体系。
  开展自考机构向高校提供公共课考试评价服务试点,推动高校认可考试成绩并转换成相应课程学分。
  志愿服务、科研创业也可转换学分
  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却又怕耽误课业,这样的矛盾或许将在未来得到妥善解决。
  《意见》指出,各类高校学生和其他学习者,其职业经历、职业培训、资格证书、在线学习和实习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等体现资历、资格和能力的非学历学习成果,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经高校和自考机构认定后,可转换成相应的课程学分。
  大学生正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教育部要求,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习评价体系,制定非学历学习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自主确定非学历学习成果转换为学分的范围、数量、标准和程序,确定认定结果。
  要及时公布、更新认定的非学历学习成果清单,明确对应的课程及相应学分;要逐步拓展非学历学习成果转换范围,打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界限,不拘一格促进人才成长。
  为此,教育部将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运用非学历教育学分认定转换机制,对能力等级相对明确的非学历学习成果进行比对论证,转换为相应课程学分。
  人人皆学  处处可学
  在未来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的战略布局中,开放大学也占据着重要位置。对于开放大学的发展目标,教育部定位为发挥开放大学在全民终身学习中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开放大学学分被更多高校认可,为更多学习者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机会。并从以下4个方面提升开放大学的办学水平:
  1、夯实信息化办学基础
  搭建信息技术系统平台,实现教学、管理、服务一体化,为学生注册、学习、考试等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调整办学模式,完善服务功能,形成布局合理的学习中心网络,推动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
  2、建设优质课程
  开展与各类高水平在线教育合作,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优化课程内容呈现方式,方便学生自主学习。强化课程资源的遴选、管理与监督,确保课程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创新学习模式
  完善注册学习制度,方便学习者随时注册入学;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完善自主选课制度,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健全网上自主学习规则,确保学生网络自主学习可监测、可评价。
  4、强化质量保障
  建立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测与评价;完善课程考试制度,确保考试科学、安全。严格课程、学历、学位等证书获得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证书的权威性;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