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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设立专家库(2017-2020年)的通知

2017-07-25 15:39:55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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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要求,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国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简称“专委会”)、设立专家库(2017-2020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职成司函〔2017〕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要求,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国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简称“专委会”)、设立专家库(2017-2020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定位
 
  专委会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下,主要从事现代学徒制理论研究、指导探索实践,保证我部试点健康发展;围绕推进和推广现代学徒制开展咨询、指导、培训、评估、检查和促进交流等活动。专家库是专委会业务工作的人力智力支撑,由专委会负责维护。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现代学徒制的理论研究、国际比较研究,组织管理研究课题,推进探索实践,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理论体系。
 
  (二)受我部委托,开展现代学徒制的新增试点遴选、年度检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开展现代学徒制专项培训、经验交流,宣传和推广优秀案例成果;开展咨询服务,督查指导试点工作。
 
  (四)推动现代学徒制国际合作与交流。
 
  (五)我司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形式
 
  专委会委员和专家库入库初始人员由各省推荐产生。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可设副主任委员不超过3人、秘书长1人。专委会秘书处设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专委会须制订和完善《现代学徒制专家委员会章程》(简称《章程》),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结合工作需要调整优化专委会及专家库结构。专委会秘书处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专委会的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提名、按照《章程》选举确定。
 
  专委会委员和专家库专家所在单位要为专家参加专委会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尤其在工作量、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