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原人事部、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以来,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力促进了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为了解十年来各地在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面的情况,现特请你们报送有关材料如下
教师司函〔2017〕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7年5月原人事部、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以来,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力促进了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发展。为了解十年来各地在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面的情况,现特请你们报送有关材料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文字报告
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地方所属高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总体情况,包括出台的具体政策以及政策调整情况、有关做法和经验等。二是目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三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二)基本情况统计表
1.岗位设置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本表需区分本科高校、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七个类别分别填写。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鉴于各地根据学校类别设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时,学校类别名称不尽相同,“类别”一栏可按实际分类情况填写。
(三)出台的相关政策
主要报送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调整政策文件。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7年9月15日前。
2.相关材料只报送电子版。请将书面报告盖章扫描后报送,同时报送word版本;统计表按excel格式填写后报送,表格可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主页“政策文件”栏目下载。
3.相关材料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待遇与社会保障处。联系方式:张嵩,010-66096813,baozhangchu@moe.edu.cn。
4.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努力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各类数据务必确保真实准确。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