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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的通知

2017-11-06 10:14:18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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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2017〕33号)要求,决定于11月1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

  教职成司函〔201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2017〕33号)要求,决定于11月1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新要求,部署新时代中国特色继续教育工作,推动各地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展示十八大以来各地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2017年度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事迹和成果;参观合肥市社区教育。
 
  二、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3日,全天。11月12日报到。
 
  报到地点:合肥市天鹅湖大酒店(合肥市政务新区东流路888号)
 
  三、参加人员
 
  (一)邀请中央文明办、中组部、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农业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二)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相关负责同志,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原则上,每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2人参加全国总开幕式。
 
  (三)继续教育联盟、部分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1月6日前将参会名单报至合肥市教育局(见回执)。
 
  (二)参加人员差旅费自理。不安排接站。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教育部:蔡妍,刘英 010-66097704、66097851
 
  合肥市教育局:余开文,0551-63505299,13696512779;姚 健,0551-63505163。
 
  传 真:0551-63505100。
 
  邮 箱:38306338@qq.com。
 
  附件:会议回执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