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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求学圆梦行动”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12-01 15:09:47 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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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教职成函〔2016〕2号)于2016年3月印发以来,各省区市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陆续发布了本地“求学圆梦行动”组织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条件等,取得了一定进展,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

  教职成司函〔2017〕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教职成函〔2016〕2号)于2016年3月印发以来,各省区市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陆续发布了本地“求学圆梦行动”组织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条件等,取得了一定进展,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为总结工作成绩,树立先进典型,查找存在不足,更好推动下一步工作,请各地全面梳理总结2017年 “求学圆梦行动”工作,并拟定2018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总结计划中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农民工队伍基本情况;推动落实“求学圆梦行动”的基本情况,已出台或拟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特色、亮点以及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请作为附件单独报送);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瓶颈;有关政策建议;2018年工作计划。
 
  二、相关安排
 
  近期,我司将对各地“求学圆梦行动”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展示,请各地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上报典型案例(包括文字材料和相关视频资料)。此外,将选取部分省份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实地调研,请各地予以配合支持,具体工作委托国家开放大学产业工人教育办公室牵头实施。
 
  请各地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求学圆梦行动”2017年总结及2018年计划》、“求学圆梦行动”2017年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及典型案例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我司高等继续教育处,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果视频文件过大可制作成光盘或U盘随文件寄送)。
 
  三、联系方式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徐璐010-66097822。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
 
  国家开放大学产业工人教育办公室:胡泊010-57519542。邮箱: hub@crtvu.edu.cn。
 
  附件:“求学圆梦行动”2017年基本情况一览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