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直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约40%的企业在开业一年内就纷纷倒闭,能生存五年的只有大约20%。
国家一直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约40%的企业在开业一年内就纷纷倒闭,能生存五年的只有大约20%。为什么有那么多小微企业能够创业,却难以守业?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我国创新教育、创业教育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应当如何破解这些问题?赵志军教授的《“三创”教育论》在理论和实践操作层面进行了深入剖析,给予了系统回应。
按照“三创”教育论,我国创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创业教育没有纳入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建设规划、质量评价体系等制度体系,多停留在创业计划或竞赛指导以及就业指导层面,多数采用开办讲座、组织创业大赛和科技创新项目活动等临时性安排。二是国内的创业教育课程开设不足。除了相关学院开设创业专业课之外,其他学院大都以选修或者辅修的方式开设,系统的创业教育课程缺失。三是目前的创业教育教材实用性不强。有的甚至直接使用国外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案例,与我国的创业实践相脱离。四是缺乏创业实践的教育。教育形式多限于课堂与讲座,对于如何把握创业机遇、如何具体实施的创业实践教育普遍不足。五是基础教育阶段缺少对学生的创业精神、意识和品质的培养。
综合考量经济全球化,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对传统创业的新要求,《“三创”教育论》对创业教育进行了新的定位,即创业教育是培养人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精神、创业能力等各种创业综合素质,使受教育者具有一定创业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的核心是培育创业精神,培养人的进取、自信、果敢和开拓精神,使之成为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简而言之,创优就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就是工作高标准、业务创佳绩。创优同时又是一种自我超越,需要不断为自己树立高标准、高目标。一些企业最终倒闭,也往往因为勇于否定自我、超越自我的创优精神不足,产品不能够适时升级换代保持优质,最终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
创新、创业与创优教育之间遵从一定的逻辑关系,即创新教育是解决思想解放和实践探究层面的创造和突破,培养人们探索新路的能力。创业教育和创优教育,是在运用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帮助人们实现在意识和实践层面的进一步拓展与超越。因此,创新教育是“三创”教育的起点,创业使创新现实化、具体化,并通过创业实践得到深化拓展和提升,又可以为下一步的理论提出、问题解释奠定基础,推动进一步的创新。创优教育填补了创新、创业教育在价值取向和质的规定上的缺失,使创新、创业在品质提升方面有了引领。
“三创”教育既有内在的一致性,又有逻辑的递进性。一致性在于“三创”的主线和基础是创新,递进性在于三者存在层次上的递进关系,即创业是创新的实践,创优为创新与创业提供了价值导向与终极关怀。
根据“三创”的逻辑关系,要转变传统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以完成一个项目或产品为教学导向,让学生参与做真实的项目与产品,进而引起学生对知识、技能、路径、方法的渴望、探索和建构;积极调整创新创业教育的现有结构,以创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促进创新、创业与创优教育的有机融合,形成教育合力。
我国不少学者对创业教育的研究认为,创业教育的核心是创业能力的培养。高校也往往把创业看成是针对少数精英的行为,创业教育只在高等院校中的商学院、管理学院等学院展开。这些都没有真正理解创业教育更广泛的内在价值,没有在教学层面广泛推进普遍性的创业教育。《“三创”教育论》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要求,把创业、创优教育提高到精神文化的高度。一是把培育创业精神作为创业教育的核心,着眼于改变教育脱离时代、社会、市场的弊端,使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文化的现实发展,更加贴近市场经济、贴近社会。让学生学习体会创业家所具有的创业精神和创业品质,培养学生创业的需要、动机、情感、意志、品德等,使人的个性才华和自我价值得以实现。创优教育就是让学生明确优秀的标准以及所应具备的品质特征,旨在培养人的进取精神、精品意识、敬业品质和创优能力,使个体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和目标,达到更加卓越的境界。在精神文化层面的提升,使“三创”教育具有了更广泛、更深远的社会价值。一方面使“三创”教育突破了高等教育领域的局限,其功能指向全社会的人才培养;另一方面使“三创”教育突破了学段局限,贯穿到整个教育的全过程,延伸到基础教育,为“三创型”人才的成长发展从小打牢根基。
(作者单位:吉林省教育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