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整治校外辅导机构,切实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后,近日,教育部再出重拳,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对不利于“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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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3月6日讯,继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整治校外辅导机构,切实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后,近日,教育部再出重拳,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通知,对不利于“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在宣布废除的文件中,包含《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试行)、关于颁发《外国来华留学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学生转学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等 43 个文件。
其中,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等联合发布的教基二〔2012〕1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对教辅出版、目录评议都有严格要求和规定,使得优秀教辅无法进入到目录,无法真正让学生受益。此次宣布该文件失效,说明了通知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教辅出版需要教材社的授权才能进入到目录的条款是不合理的,应该允许更多优秀的教辅进入学校,归还学校自主权,让学校、老师、学生真正享受到优秀教辅在教学过程中带来了便利和帮助。
以下是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