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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工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8-05-17 14:10:57 教育部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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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34号)安排,我司决定委托浙江大学举办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工作专题培训班。

  教职成司函〔2018〕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8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34号)安排,我司决定委托浙江大学举办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工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通过学习使参训学员深入领会和把握国家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领域提出的新政策、新要求,拓展视野、更新观念,进一步提升其推动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工作的能力,推进全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深入开展。
 
  二、培训对象和人数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同志。此次专题培训班学员名额总计为70人。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6月24-29日
 
  培训地点: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报到时间:2018年6月24日,29日下午返程
 
  报到地点:杭州雷鲸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严家弄中豪湘座1号楼)
 
  四、研修方式及授课专家
 
  (一)研修方式
 
  采取专家主题报告、案例分享、现场教学、互动交流等多种研修方式结合。
 
  (二)授课专家
 
  拟邀请授课专家包括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行业协会、科研机构负责同志,高校继续教育专家以及一线工作者等。
 
  五、报名方式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原则上各省(区、市)推荐1人,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1个。请将《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于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0917664@zju.edu.cn。浙江大学将对提交《学员登记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学员发放入学报到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不收取食宿费和培训费,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研修人员研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浙江大学颁发《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习证书》。
 
  (三)研修班课程结束时,每名学员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研修内容提交一份至少1000字的学习体会,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发放考核依据。
 
  (四)报名时请提交一张一寸蓝底工作照片(做通讯录用)。
 
  七、联系方式
 
  教育部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英、蔡妍,010-66097704,66097851
 
  浙江大学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立华,0571-86971937,18768141691
 
  传真:0571-86971398
 
  电子邮箱:0917664@zju.edu.cn
 
  附件:1.学员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