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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抽查复检的通知

2018-08-27 13:07:50 教育部职成司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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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及开展第五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24号)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推动各地做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工作,发挥他们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抽查复检工作。

  教职成司函〔2018〕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及开展第五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24号)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推动各地做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工作,发挥他们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抽查复检工作。
 
  一、抽查复检对象
 
  本次抽查的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他未组织抽查工作省份将委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复检工作。
 
  二、抽查复检时间
 
  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开展抽查复检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委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检的,请在10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并将复检材料及结果报教育部职成司。2018年底前,教育部将根据抽查复检结果联合有关部门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没有通过抽查复检的县将不予公布。
 
  三、专家队伍
 
  教育部将委托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复检专家组,同时邀请有关部门同志参加,采取异地交叉互查方式进行抽查复检。
 
  四、工作流程
 
  示范县抽查复检工作按照“备选单位作创建工作汇报→ 专家分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专家汇总评分、撰写复检报告→专家组交换意见”等工作流程进行。示范县抽查复检依据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各创建入围县(市、区)是否完成创建申报书承诺的目标任务,尤其是各县推动职成教发展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成绩,请相关备选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已经列入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希望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复检工作,对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等进行总结推广。
 
  示范县创建抽查复检工作委托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承担,成员由国内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在抽查复检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刘杰 010-66097704 zcsncc@moe.edu,cn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