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把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教育部决定2018年继续遴选一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教体艺厅函〔201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把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教育部决定2018年继续遴选一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遴选范围和条件、遴选程序、政策支持和有关要求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28号)执行。原则上每省(区、市)遴选推荐本科院校6所、高职(专科)院校6所;每地(市)遴选推荐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学校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所(适当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部属各高等学校本着自愿原则直接申报。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认真组织本地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的遴选推荐工作,于2018年10月15日前向我部报送本地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推荐工作基本情况、“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以及所推荐学校的“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及支撑材料各一份。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66096474@moe.edu.cn,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李富兵,010-66096474。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