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数字时代的“石油资源”。在京津冀教育发展中,数据库建设同样不可小觑。
数据是数字时代的“石油资源”。在京津冀教育发展中,数据库建设同样不可小觑。
京津冀三省市积累了一定的数据库基础,但仍然存在数据库建设不规范、使用率低、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不足等问题,亟待构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京津冀区域教育数据库。
京津冀区域教育数据库建设迫在眉睫
其一,政府科学规划决策的客观要求。在传统决策模式中,较多采用经验式决策,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在大数据背景下,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将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京津冀教育基础数据库可通过对教育、人口、经济、社会、统计、科技等教育及相关数据收集、整理、汇总,从教育外部来分析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为区域教育规划的制定和政府宏观教育决策提供支撑。
其二,调整教育合理布局的客观要求。在大数据背景下,经济社会各领域积累了大量数据,充分利用区域的数据规模优势,实现数据规模、质量和应用水平同步提升,发掘和释放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有利于更好发挥数据资源的战略作用,提升区域竞争力。京津冀区域教育基础数据库通过对教育、人口、产业等数据的汇总,有利于分析京津冀三地的人口布局、产业布局、空间布局及对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的要求,便于教育资源的统筹配置。
其三,创新区域教育治理的客观要求。大数据应用能够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教育事业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将极大提升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为有效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新的手段。京津冀区域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通过教育、人口、统计、经费、科技等领域数据的共享,可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数据信息共享和应用,有利于提高区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和精准化。
其四,推进区域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客观要求。京津冀区域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利于从数据上分析三地教育差距,为缩小区域教育差距、促进区域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数据支撑。
京津冀区域教育数据库建设的具体策略
其一,梳理经验。系统梳理其他行业和发达地区教育数据库建设的经验。比如系统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数据库建设主体机制;以专题数据库为主,综合数据库为辅,同时专题数据库向教育热点问题相关数据倾斜;建立数据定期动态更新机制;采用计算机辅助调查提高数据收集效率;逐步扩大数据库的开放程度。
其二,摸清底数。对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现有教育数据进行系统梳理,摸清底数。国家层面既有《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区域经济社会统计年鉴》等综合数据库中的教育数据,也有《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和《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等专题数据库。在省级层面,也有省级的统计年鉴和教育事业统计资料。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数据资源为数据库建设积累扎实的数据基础。
其三,制定目标。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计职能处室负责数据的采集、整理工作,负责本省内政务数据的统筹,具体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数据统筹。同时,建立各阶段适龄入学人口基础数据库、学生基础数据库和终身电子学籍档案,实现学生学籍档案在不同教育阶段的纵向贯通。此外,还要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教育基础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和互通共享。就北京而言,建立首都教育数据库,主要整合教师、学生、教育投入等教育基础数据,实现信息化收集更新。
其四,划分责任。就国家层面而言,制定《教育大数据应用发展指导意见》,依据教育整体发展战略和发展需求规划布局教育大数据及发展。制定大数据建设标准,建立教育数据的合理开放机制。制定《教育大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教育数据安全。就区域层面而言,在数据共享方面,制定教育数据共享标准、共享分级目录、共享管理办法,以及教育数据应用指南。消除数据孤岛,促成教育数据共享融合。就省级层面而言,编制《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方案》,制定出台《北京市教育数据管理办法》。明确教育数据资源的管理权限,建设跨部门、跨层级的教育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开展教育大数据研究,建立教育大数据产业基地。集中优势力量破解教育大数据应用推广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教育大数据发展智库。就区县层面而言,加快智慧校园建设,开展教育大数据试点。加速开展和完善学校信息设施建设,推动校内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其五,建立机制。一是建立区域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格局。加强京津冀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门数据关联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推动教育基础数据跨部门、跨地区共享。二是成立京津冀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数据库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工作。三是整合分散的数据中心资源。充分利用现有政府和社会数据中心资源,运用云计算技术,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构建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政务数据中心体系。四是建立数据库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对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开放进行规范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最大限度开放,明确政府统筹利用社会数据和市场数据的权限和范围。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安全保护,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隐私行为的监管和惩戒。此外,建立数据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数据库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数据库建设和应用提供决策咨询。
(作者系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