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我们的交流也主要是从十九大说起。十九大关于教育的认识,涉及到职业教育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点是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这是对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本质做出的明确定位。西方发达国家更多的是把职业教育等同于培训,我国不一样,我国主要是在不同的阶段,致力于发展不同层级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众所周知,我们原来所说的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际上是指职业教育中包含的培训,但是我们的培训却不包含职业教育。这次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是明确了我国的职业教育既是国民教育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符合国情的。
第二点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是指明了新时代发展职业教育的方向和着力点。回顾过去,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无论是德国的双元制、澳大利亚的TFA系统,还是新加坡的教学工程、美国的社区学院,尽管它的表现方式千差万别,但基础特征是不变的,宏观上是产业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微观上是企业与职业院校无缝对接。因此十九大提出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给我们指明了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和着力点。
从宏观层面看,国家立法机构如何在法律和制度层面突出产教结合,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决定了职业教育未来是否正常发展。宏观层面,行业产业协会第三方组织,如何搭建产教之间的合作平台,架起校企沟通的桥梁,是职业教育未来顺畅发展的重要一环。
从微观层面看,职业院校和企业要不断地探索促进校企双方人才、技术、管理、设备、空间工艺及文化的交流,真正做到共育、共享和共赢,形成校企双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而构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对照十九大这两点,我们分析总结一下我国职业教育的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十九大以来,近5年,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重视职业教育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基本确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模式也被普遍的接受和认可。
发展职教集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加强学生实践训练的改革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职业教育类型在扩展,学习渠道在拓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景象。我国职业院校的数量和在校学生的规模居世界首位,我们每年为社会提供上千万训练有素的一线技术人才,但我们有面向“两个一百年”的宏伟建设目标,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步入深水区,面临一些亟待深化改革的问题。比如关于职业教育管理部门的分割问题,众所周知,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格局中,中专主要由行业或区县举办,职业高中由区县举办,这两类学校统一归教育部门管理,而技工学校主要由行业和企业举办,是由劳动部门实施综合管理。
从体制上看,第一,这种管理体制与绝大多数国家的管理差别不大,但是在具体的运营上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说多数国家全日制的学校教育一般是归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我国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是由劳动部门实施综合管理。
第二,发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行业及企业,在职业教育管理中的职能定位是清晰的,依法各司其职。我国政府部门、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在职业学校的设立教育标准的制、经费投入等方面是职能交叉又各自为政,互相沟通。
第三,发达国家职业学校和企业关系密切。课程教学遵循行业规则和人才市场规律,具有比较大的自主权。而我国政府对学校包揽管理较多,学校面向市场自主发展的空间比较狭小,这种部门分割带来的问题很难实现部门的政令统一、教育标准统一。
再如关于行业企业职业教育中的缺位问题是多年前就认识到的问题。目前,国际上校企合作的各种形式在我国都能找到例子,如校企合作举办学校共建实习的实训基地,合作招生、合作培养师生,培养校企融合发展,企业参与学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等等。但总的来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规模和程度还不是很高,行业企业缺位仍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对企业的益处是不言而喻的,但也需要付出成本和承担风险。
它是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需要从法律上对企业既有职责进行明确,从政府、财政税收等方面进行引导和支持。同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受制于企事业单位双轨的人事制度,也缺乏行业协会的组织引导和支持,对于我国行业组织不发达,职业标准制定资格证书考试等方面发展不够,需要国家全局进行统筹,特别是部门协调法律对接。
2010年教育中长期规划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都提出了要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办法,当前实施这一部署具有紧迫性和可行性。拥有大批国有企业是我国的制度优势,应当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国有企业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多地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起到表率作用。
另外,关于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证书的相通问题。目前,我国普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互不相同,普通教育证书在就业市场上的认可程度要远远大于职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有一半以上能接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但获得行业企业真正认可的资格证书的比例还不是很高。
从表面看,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普通教育学校是学生的优先选择,生源质量高于职业教育学校;另一方面,部门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过多、过滥,对学生导向性不够,行业资格考试分散化、封闭化。从深层次上来看,我国职业教育考试制度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缺乏有机的结合,没有建立职业教育和培训统一的证书制度。
具体来讲,一是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和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制度,考核内容和标准由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合作制订,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分别举行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主要是技能技术,不包括文化知识。
二是我国的职业学校教育只注重招生的入口把关,不注重出口的考核等等,不利于提高职业学校资格问题。这方面国外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英国职业教育学校,采取校外的证书考试制度,法国职业学校采取职业学习证书和职业能力证书双证书,韩国建立了国家资格证书体系,澳大利亚是建立了国家资格框架,这些国家的普通教育文凭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够通用。职业资格不仅能够有助于就业的瓶颈,而且有助于进入更高层学校学习的基础依据。
以上问题大家平时都有关注,是老大难的问题,是制约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瓶颈,也是长期想解决但没有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还是按照总书记提出的,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类型的职业教育模式的要求。特别是要抓住三个稳健的贯彻落实,一个是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一个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也就是2014年到2020年,另外一个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把这三个文件当作我们的抓手,在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四个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
第一个方面是将简政放权和强化统筹相结合,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治理机制。以我国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来说,本质上还是政府管得过多不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要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理顺各参与主体的职责权限。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将简政放权和强化统筹相结合,所谓的简政放权就是向社会放权,向学校放权,在发挥行业企业社会参与学校治理作用的前提下,扩大学校自主权,让职业教育学校发挥对接市场的优势,增强市场的适应能力。权利放下去,各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职能交叉的问题就可以固化。学历教育学校归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职业培训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部门综合管理,各部门、各行业、企业以职教的思路分工合作共同治理,要疏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藩篱,当务之急还是要加快建立行业企业、社会各个方面参与的理事会,以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章程来明确在学校具体的职能。当然,学历不能放之,还是要强化统筹,也就是在中央和地方层面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合作治理的平台,统筹制定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质量标准和考核制度等等。
第二个方面是将放开入口和控制出口相结合,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教育考核体系。职业教育是面向所有劳动者和潜在劳动者的教育,要放开所有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入口,让每个人都有成为技术技能人才的机会。从两方面讲,一方面我们义务教育以后,普通教育学校的学生都应当接受适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学校也应当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扩大招生的范围,放宽招生的年龄限制,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面向社会生源提供职业教育服务。另一方面改变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评价方式,以证书制度控制出口保证质量,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应当以岗位需求和学生发展需要为标准。不能只是学校和培训机构自己说了算,应由教育系统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共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共同制定各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标准、考核体系,共同制定资格证书制度,共同开发培训课程,探索建立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探索培训包+核心素养通用技能、岗位技能整合之路,培训课程和资格证书考试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和企业岗位证书相互补充,适应不同渠道学习者的需要。
第三个方面是将清晰约见和打通壁垒相结合,增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供给能力与发展活力。职业教育和培训是教育体系中与生产实践结合最紧密的部分,应从整个现代教育体系的开放、灵活、内容贯通的趋势,来思考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问题。一方面通过政府的学历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与学校、社会的权责边界,释放学校社会的民办活动和参与治理的积极性,通过盈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明确相关利益主体权责。另一方面,打通制度和部门的政策壁垒。从系统内部要逐步放开学生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选择和流转,推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的融合发展,推动培训包开发和证书教育发展。在建立国家职业证书资格基础上,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在升学、求职时的通用,为学生者建立终身学习的账户和学习银行,对非正式学习成果予以认定。从系统外部要打通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和学校教师之间存在的财政、人事制度的壁垒,打通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的壁垒,促进教育要素资源有序流动。
第四个方面是将法律规范和政策引导相结合,提高全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积极性。改革发展职业教育还是要依靠法制,要应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规范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市场主体的行为,明晰权责。同时加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体制机制的研究,协调各相关方面共同努力,推动加快《职业教育法》的修定,加快推进校企合作相关法规制订的进程,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社会力量,加强监管和服务,为多种办学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扩大公共教育服务和范围,将低等级的国家资格证书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加大政府购买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的力度,分门别类对接受职业教育培训者进行学费的补贴和个人所得税的抵扣。根据发展现代服务业激活社会领域投资融资的要求,将职业教育和培训纳入产业政策考虑,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
以上四个方面是我们正在研究的,也是下一步想推动的。
本次论坛旨在呼吁加快深化产教融合脚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在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发挥出职业教育作为产教融合润滑剂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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