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被视为两个不同等级的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多年来始终被普通教育压制,在中国大地上,似乎职业教育相对于普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就是“问题学生”的代名词。因此,职业教育在国民的眼中甚至心里,从小就被歧视,甚至作为了威胁孩子成长的工具。在这样的环境下,要让产教融合在职业教育中得以发展,困难重重。
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现状
(一)社会: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被视为两个不同等级的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多年来始终被普通教育压制,在中国大地上,似乎职业教育相对于普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就是“问题学生”的代名词。因此,职业教育在国民的眼中甚至心里,从小就被歧视,甚至作为了威胁孩子成长的工具。在这样的环境下,要让产教融合在职业教育中得以发展,困难重重。
(二)政府:2019年12月5日是作为职教人应该铭记的日子,因为时隔23年7个月,我们的政府终于结合当前发展形势对《职业教育法》提出了修订案的征求意见稿,我们从2019年1月开始看到国家对于职业教育的改革逐步的开始行动,在这接近一年的时间里,为何会在这个年末修改《职教法》,个人的理解是国家已经看到职业教育在社会不受重视,各种乱象的现状。而不受重视首先应该提及的就是各级政府的不作为,从十九大报告到现在已经过去两年的时间,而产教融合并没有在各地得到深化,因此,修改《职教法》势在必行。在产教融合改革中提到最多是龙头产业和知名企业,而忽视了中小微企业对于产业带动的重要性,忽视了中小微企业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影响。但是政府需要的是政绩(痛点)
(三)企业:首先,因为社会偏见的影响和各级政府对于职业教育支持的不给力等原因,企业对于职业教育的参与感、责任感没有建立起来,甚至在用人方面对职业教育学生进行区别对待。其次,企业没有明确的途径了解相关的政策,不能认识到职业教育对于企业带来的利益。最后,企业看不到现代职业教育学生的后发力量,对职业教育的学生缺乏信心。综上因素,企业对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并无兴趣。但是企业需要成本的控制、人才的汇聚和政策的优惠。(痛点)
(四)院校:院校作为职业教育的载体和直接参与机构,对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自然是受欢迎的,但是由于早期校企合作给众多院校带来的是损失和“伤害”,以至于院校已经不敢轻易地尝试校企合作,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要想在这些院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需要有强大的数据支撑和软硬件实力。但是院校需要改革,完成产教融合的改革,提升口碑和知名度,实现生源扩充。(痛点)
(五)老师:作为职业教育的直接参与者,本应该是为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出谋划策的一线人员,反而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拦路石”。
院校的大部分老师安于现状,不愿改革,首先还是对职业教育的不自信,突出表现在绝大多数“老资历、老思想”中,被称为“青椒”的青年教师愿意参与改革,但是迫于环境压力,大多数最后也安于现状。不得不让人想到了大清朝的“戊戌变法”。他们把改革看作是“作秀、闹剧”。
校企合作的老师大多来自于一线岗位,有技术有能力,但是教育是一个人影响众多人的事,往往不是自己技术过硬就能教得好,缺乏教法技能是他们最大的障碍。
因此,国家职业教育提出的“现代学徒制”和“岗位指导师”是很有必要的,这是职业教育“知行合一”的前提,也是产教融合的发展刚需。
(六)学生:职业教育的学生相对于普通教育的学生最大的特点是缺乏信心,大部分学生动手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强。阻碍他们最大的因素就是社会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让他们过度的迷茫、过度的压力、过度的偏见,最后选择放弃、逃避、走向“社交恐惧”和“抑郁症”。要做好产教融合,必须先让这些学生重塑自我,从内心深处“拯救”他们。但是学生需要的是实用的技能和高质量的就业。(痛点)
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道路上,我们任重道远,并且显得很孤独。
二、个人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建议
(一)从公益的角度扭转职教的地位。《职教法》的修订为职业教育树立了基本的地位和发展方向,对政府部门、企业、学校在法律层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关注。因此,建议在开展产教融合的活动之前先纠正社会对职教的认知,纠正职教“名不正言不顺”的地位。
(二)院校、企业、机构与政府多方合作。将政策、产业与教学紧密的联系起来,寻求职业教育的发展重点和方向。而在目前环境下,可能需要有企业主动站出来牵头引导。
(三)教职人员的培养。寻求“知行合一”的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院校保留现有专兼职教师团队,主要负责知识点的传授。而企业主要提供现代学徒制的“师父”和“岗位指导师”,主要负责实践、实训和实习工作。
(四)学生的价值观树立。几乎目前所有的职业教育学生都存在自信心欠缺的问题,企业可以联系院校、机构对他们统一进行洗脑,树立正确的职教价值观和自信心的培养,树立职教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