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办学条件,整体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加快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中等职业教育,日前,河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工作背景
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和“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省级统筹,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冀政字〔2019〕15号)进一步明确:“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2年全部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整体提升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提出:“全面核查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整合‘空、小、散、弱’学校,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和“到2023年,中职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遴选100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和3000个左右优质专业、300所左右优质技工学校和300个左右优质专业”。
补齐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当前,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普遍较弱,对照教育部2010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只有少数学校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数和生师比、生均用地、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印刷图书数量、每百生教学用计算机数量等七个主要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这既是制约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首要问题,也是推进河北省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最大短板。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补齐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中等职业教育的当务之急。
整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标准化建设工程既包含占地面积、实训设备等硬件建设,又包含学校管理、规模质量等内涵建设,是全面提升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内涵建设水平,巩固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各项部署的背景下,以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为抓手,压实地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各地因地制宜、比学赶超的工作格局,是办好新时代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关键。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目标、建设原则、建设内容、进度要求、验收程序、保障措施六部分。
1.总体目标:《意见》明确,持续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和保障力度,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内涵建设,整体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和技工院校设置标准(人社部发〔2012〕8号)。
2.建设原则:《意见》提出了“坚持标准,分类推进”;“政府主导,市级统筹”;“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完善机制,巩固成果”等4条工作原则和相关工作要求。
3.建设内容:《意见》从教学基本条件和内涵发展两个方面,提出了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包括的八项内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备、教师配备、数字校园、规模质量、学校管理、内涵发展。上述八个方面的具体建设要求以附件《验收标准》的形式予以明确。
4.进度要求:2020年起,启动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确保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省级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分两批进行验收。
5.验收程序:按照学校申报、本级初评、省级验收、定期复查的办法充分调动学校和地方积极性,持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6.保障措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三、主要创新点
1.聚焦整体提升。《意见》不仅体现了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备、教师配备、办学规模等方面设置要求,还从办学质量、学校管理、内涵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不仅要求落实验收标准,还要求与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院校布局有机结合。
2.坚持整合资源。《意见》要求各市县政府将推进标准化建设工程与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院校布局有机结合。各市政府要通过合并、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有条件的市要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更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各县(市)政府要统筹整合、优化配置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集中力量办好县级职教中心,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改善条件、盘活资源、拓展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将新建校园与产业园区统筹规划、集中建设。
3.坚持分类施策。不仅按照基本类别,分别提出了《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标准》和《河北省技工院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标准》,还对体育、艺术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了标准化建设要求,对30万人口以上和以下人口县区提出了不同的标准要求。
4.坚持地方为主。《意见》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由政府主导、市级统筹。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分级负责所属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市级政府要统筹规划辖区内所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总体建设规划,指导各县(市)政府、市县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企业、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方制定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加强工作调度,有序推进规划落实。
5.坚持机制引领。为持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整体提升,《意见》验收程序部分提出了建立“定期复查”的机制,要在与时俱进地修订《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标准》的同时,推动“河北省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水平的持续提升。
6.坚持与时俱进。《意见》不仅考虑到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明确了“数字校园”的建设要求,还体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要求,将国家住建部、发改委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8-2018)作为新建学校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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