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各职业院校须“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管控”、“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提前开学”……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标题:共同战“疫”|加强实习管控!针对疫情,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为职校学生“保驾护航”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7日讯(记者 黄京)湖南省各职业院校须“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管控”、“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不以任何形式、名义提前开学”……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天,湖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职业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省职业院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通知》指出,各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式的严峻性、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第一大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明确各职业院校是传染病防控的主体。各院校要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从1月27日起,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结束休假、到岗到位,亲自抓本校防控工作。要立即成立专班,明确岗位职责,建立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要加强部门协调,广泛发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做到师生员工全覆盖。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地方卫生部门、疾控机构、社区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目前,全省教育系统已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于每日14:00前,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日报告、零报告”的规范要求,按时向厅值班室报告疫情,对于确诊、疑似、死亡的病例,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不得瞒报、漏报、错报、迟报。各中职学校要按照其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疫情报告。各职业院校要对报送内容认真审核,报告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当前,不少职校学生处于实习阶段,《通知》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管控。各职业院校要立即明确由校级领导牵头,落实具体工作责任部门,对本校学生假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摸排核查,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对于目前已在实习岗位的学生,如可以撤回的,应立即撤回;如因岗位需要暂时无法撤回的,要立即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加强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和预防教育,安排专人负责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络,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对于暂未开展而即将开始实习的学生,要立即与实习单位衔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另外,要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为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传染风险,各职业院校一律停止组织技能竞赛集训、学生补课、线下辅导答疑等各类假期到校的活动。一律暂停校园各类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会议培训、参观交流等社会活动进入校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建立校内防控机制,完善防控设备和措施,切实加强留校学生和校内教职工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对本校师生特别是湖北籍学生的健康状况,应进行跟踪了解。对目前正在隔离接受观察和到湖北地区探亲不能返回的师生,应进行心理辅导。
各职业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提前开学,要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不能提前返校。从现在开始,要全面做好开学工作准备,做好周密预案,特别要注重做好开学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规范门禁制度,对每个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佩戴口罩。同时,各职业院校要进一步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要提醒学生及家长,原则上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人物、案例和做法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舆论和师生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