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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做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21 16:48:22 教育之江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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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精神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浙江省疫情防控和教育工作实际,浙江省教育厅防控办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精神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浙江省疫情防控和教育工作实际,浙江省教育厅防控办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为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实现“停课不停学”,全省职业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部署,已在有序组织“互联网+”线上教学工作。顶岗实习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是职业院校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的关键环节。在当前全省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新形势下,职业院校有序启动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既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育教学的现实需要,又是履行职业院校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职业院校要及时调整工作步骤,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及复工复产对从业人员专业、岗位等要素需求,有序启动学生实习特别是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计划,支持我省企业复工复产。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助属地职业院校对接当地防疫、经信、人力社保等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形势、企业复工政策及其用工需求,进行科学分类,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对照全省疫情防控五色图,对疫情风险等级低的地区的企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度与流动性低的企业,优先安排顶岗实习;对于疫情风险等级仍然较高的地区,暂不安排顶岗实习。
 
  对全省明确优先复工的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优先安排顶岗实习;对其他企业暂缓安排顶岗实习。鼓励安排学生在居住地所在地区开展顶岗实习,尽量减少学生因顶岗实习产生的人员流动。要按照各地疫情防控部署,推行并实施健康码制度,未取得绿码的学生,暂不安排顶岗实习。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应由学生本人报经其监护人同意。
 
  要继续认真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职业院校要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学校师生疫情防控范围,防止顶岗实习学生成为学校疫情防控盲区。
 
  ■要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要协调实习单位建立对实习学生疫情防控联动机制,督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实习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实习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将学生在外实习情况列为“日报告、零报告”内容。
 
  ■要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支持并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
 
  职业院校要结合企业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兼顾学生个人疫情防护和企业用工需要,科学安排实习学生上岗时间和实习内容。
 
  职业院校要以此次组织顶岗实习为纽带,展诚心、强合作,加强与实习企业特别是紧密型企业的合作共生关系,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同时,职业院校要将顶岗实习同就业工作有机结合,千方百计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提早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引导学生在积极响应企业复工生产的现实需求基础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就业理念,尽早在工作岗位上找到技能人才“人生出彩”的机会,切实体现“技能伟大、劳动光荣”的崇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