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省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打造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举办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鲁教职函〔2020〕12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省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打造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举办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大赛由我厅主办,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院校协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我厅职业教育处。
二、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评价目标达成、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教学团队应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关注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依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课程标准,选取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合理运用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课堂教学,进行教学考核与评价,做出教学反思与诊改。
三、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大赛分中职组、高职组(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均设3个报名组别。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4.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5.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6.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二)参赛限额。
在组织市(校)级选拔赛基础上,各市择优推荐中职组16件参赛作品,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5件、专业技能课程一组7件、专业技能课程二组4件;各高职院校择优推荐5件参赛作品,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1—2件、专业课程一组2—3件、专业课程二组1件。在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学校可增加参赛名额,每个一、二等奖分别增加参赛作品2件、1件。
公共基础课程组作品不能出现课程的重复,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二组作品每个专业类不超过3件,高职专业课程一组、二组作品每个专业大类不超过2件。
四、参赛作品及材料
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和我厅印发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有关要求,并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涉及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还应对接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选用应符合教育部和我厅有关规定。获2019年省赛奖励的作品不得参赛。
参赛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实际使用的教案、3—4段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实施报告,以及所依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比赛安排
大赛分为市(校)赛和省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市(校)赛由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可采取网络评审或网络评审与现场比赛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凡未举办市(校)赛的,不得报名参加省赛。
(二)省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拟于2020年8月举行。按照参赛要求,组织对报名作品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通过的作品进入评审环节。根据参赛作品情况分为若干评审组。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或网络评审与现场比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奖励办法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评审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占本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团体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单项奖颁发证书,团体奖颁发奖牌。
获奖名单在我厅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根据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有关要求和参赛限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七、报名方式与要求
(一)高职组以学校、中职组以市为“参赛单位”,按照限额报名参赛。
(二)参赛对象应为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每名教师限参加一个教学团队。获2019年国赛一等奖教学团队全部成员不得报名,获二等奖的教学团队需要至少调整两名成员方能报名。
(三)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团队学校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作为成员参赛;各代表队可在我省区域范围内(青岛队在青岛市区域内)跨校组建教学团队参赛,中职、高职不得混合组队。
(四)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在近2年内实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在教育部备案)和课程,成员须实际承担有关教学任务。以虚假内容(身份)参赛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五)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引用资料应注明出处。若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教学团队承担。经同意,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赛作品做公益性共享。
(六)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所有参赛作品材料及其文件名(属性)均不得出现市、县(市区)、学校和团队成员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八、材料报送与要求
大赛所有材料均在网上提交,可通过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http://sdskills.sdei.edu.cn/)登陆大赛报名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一)市教育(教体)局负责审核本市推荐的中职组作品材料,高职院校负责审核本校推荐的高职组作品材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系统生成)扫描上传系统。
(二)各市、各高职院校务于2020年7月20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与审核工作,并电话联系网站技术人员确认。
(三)各学校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报名咨询联系人:张竞哲、王晓、孙明红,联系电话0531—55638132、55630292;网站技术咨询联系人:初志浩、刘全隆、孟巾莉,0531—89701233、89701380、0531-89701715。
九、其他
(一)各市、各高职院校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参赛准备,并为参赛人员提供必要保障;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我厅将把比赛成绩列入重点项目遴选立项、办学质量考核指标。
(二)教学团队可免费选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等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并从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获取;也可免费使用“先电专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课堂教学,登陆www.xdjxpt.com申请使用账号。各市、各院校要邀请专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三)大赛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四)各市、各高职院校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市(校)赛通知、成绩通报等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比赛情况统计表(可在大赛官网下载)一并发送至sdjky_zjs@126.com。
(五)请各市、各高职院校负责大赛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群号:570145788)。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