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2号)安排,经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把关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100个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自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抓好建设。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按照教思政厅函〔2020〕12号文件要求,围绕建设目标,紧扣建设任务,对照建设标准,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扎实开展建设工作。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有关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建设机制,落实条件保障,做好“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经验总结、成果运用等工作。教育部以入校指导、专题培训、实地督查、宣传推广等方式推动“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并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搭建工作平台(http://www.sizhengwang.cn),动态展现建设过程,重点展映建设案例,全面展示建设成效,示范带动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二、加强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各工作室每年12月底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3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常态化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上发布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和建设成果(平台登录账号另行通知)。工作室网上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实地督查情况等,均作为年度考核和结项验收依据。
三、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周期内,教育部按年度划拨工作室专项建设经费(经费划拨方式说明见附件2)。第一年建设经费划拨后,其他年度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各工作室所在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指导工作室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刘凤仪,010-66096673;尹龙飞,010-66096689。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西绕加措,010-58581696;杨璐遥,010-58582384。
附件:1.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
2.经费划拨方式说明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