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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1-05-14 11:07:45 教育部 责任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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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开幕式定于5月20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在山东济南举行。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教职成函〔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至6月,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7个赛区举行,共设102个赛项。大赛开幕式定于5月20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在山东济南举行。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国家职业教育的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重点工作,各赛区要按照大赛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加强疫情和风险防控,确保大赛“精彩、高效、廉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doc

 

  教育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