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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2022-06-09 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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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概况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制造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A档前十)。
 
  学校现有杭州滨江和嘉兴海宁两个校区,占地918亩,建筑面积32.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991人。学校坚持“开放、合作、服务”的办学理念,秉承“求实、求精、求新”的校训。经过7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学校先后获评教育部高职院校“教学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育人成效50强”。
 
  学校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支,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优秀教师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2名。开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29个专业,智能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增材制造、智慧交通、创意设计、现代信息、数字商贸等7大专业群,其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智能制造)、智能控制技术专业群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拥有“国家级示范性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级轨道交通智能运维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智能制造及轨道交通实训基地”“‘浙江智造’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各级各类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
 
  迈入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双高”院校,助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推进制造强国和强省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
 
  学校代码:12861。浙江招生代码:0045。
 
  办学地点:滨江校区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海宁校区地址为嘉兴市海宁市青年路999号。就读校区:大学一年级学生在海宁校区就读,大学二、三年级学生在滨江校区就读;其中自动化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数字商贸学院(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学生大学一、二、三年级均在海宁校区就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免试升学流程及录取
 
  第二条 工作流程
 
  (一)申请条件
 
  1.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要求为应届中职毕业生)、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要求为应届中职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
 
  2.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条件。
 
  3.申请须经中学审核公示(要求在中学校园明显位置公示姓名、班级、获奖信息、拟申报专业等主要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及以前获奖学生须于5月15日前申请;
 
  第二批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获奖的学生须于7月15日前申请。
 
  (以当地邮戳为准)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寄送免试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经所在中学及当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一式两份《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结合中学的所属专业及申请比赛项目所属专业大类填报3个专业志愿,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
 
  2.获奖证书复印件(A4规格、必须加盖中学公章)1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必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1份;
 
  5.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
 
  6.高考体检表一份。
 
  注意:中学公示情况、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当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等内容必须填写。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留好备份。请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确保安全送达。
 
  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7-219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773018,邮编:310053
 
  (三)考核及录取工作
 
  1.学校免试升学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申请人数超出专业计划数,拟录取专业依次考虑第一、二、三志愿。如所报志愿计划满额,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进行专业调剂;审核顺序依次为:获奖项目与所报专业的对口度、获奖等级、所学专业对口度、在校表现、申请材料邮寄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最终由免试升学工作组决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在网站(http://www.zjzs.net/moban/index/index.html)公示后,学校将在招生网公告录取结果并发送录取通知书,不安排电话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招生网(http://zs.zime.edu.cn/)。
 
  第三章  招生纪律
 
  第三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内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学校将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第七条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学籍。
 
  第四章  招生联系
 
  第八条
 
  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
 
  监督电话:0571—87773090  87772602
 
  招生网址:http://zs.zime.edu.cn/
 
  招生微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3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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