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走进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在学校南苑双艺厅,400余名师生旁听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庭审,通过真实案例,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零距离”感受法庭威严,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诈反诈能力。
MVE网四川讯(通讯员:曾小容、夏令) 9月19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走进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在学校南苑双艺厅,400余名师生旁听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庭审,通过真实案例,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零距离”感受法庭威严,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诈反诈能力。
在庭审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欧某在明知陈某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租借给其使用,被用于接收、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形成银行流水数百万元,其中查实的诈骗资金为五千元。经法庭宣判,被告人欧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蔡某某为非法牟利,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架设GOIP通话设备,帮助电信诈骗人员远程拨打诈骗电话,导致被害人腾某被电信诈骗18万余元。此案经审理当庭做出判决,被告人蔡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后,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和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对师生进行法庭现场教育,播放了郫都区检察院自制的防止参与帮信罪短视频,并提醒广大师生:不要轻易将自己及家人的信息透露给他人,更不要为了获取所谓高额回报,出借、出租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帮助犯罪分子提取、转移诈骗资金,或者从事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免触及法律红线。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曹洪智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旨在提醒同学们在保持警惕、防止被电信诈骗的同时,不要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大二学生黄莉雅表示,旁听庭审后,深受震撼,自己会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努力将学到的法律知识普及给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