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需要从现有运行经验和教训的实际出发,充分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协作”的核心地位,在真正理解领会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架构企校协作、工学交替的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需要从现有运行经验和教训的实际出发,充分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协作”的核心地位,在真正理解领会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架构企校协作、工学交替的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一、强化企业的主导地位,构建以产教融合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要通过企校协作来实现的,其核心价值是企业主导的共建、共享、共育和共赢。共建是企业与高职院校整合资源共同搭建新型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企业和高职院校各自集中优势教育条件,构建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平台和模式;共享是企业、高职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全方位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实现整体收益提升和共享,其本质要求是企业与高职院校两个人才培养平台整合优势、互补短处,以企业优势推动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推动企业发展;共育是强化新型的企校工学交替的多元培养机制,使学徒在企校多元培育下成长,这就要求企校共同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知识技能进行优化;共赢则是企业、高职院校以及学生共同获益,企业可以获得满足其发展所需人才、高职院校可以实现专业水平提升、学生可以获得更好的培养和就业机会。
二、因地制宜地设置专业、开展校企合作、选择合作模式
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特征是企校协作、工学结合,因此此项工作的开展和创新要因地制宜。首先,在充分考量学校专业与本地区域产业的关联性指标,据此选择搭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平台的专业,即要选择与本地优势产业关联密切的专业来搭建培养平台。第二,选择合作企业,这里需要考量企业的规模、地理位置、用人能力等方面。通常来讲,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平台架构最好选择区域内具有威望、实力较强的中大型企业进行合作,这既能提供合作保障也能对学生产生吸引力。第三,建立企校协作机制,在充分调研能保障多方利益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从实际出发搭建高效稳定的协作机制。第四,选择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要从企业和院校的实际出发,根据课程特点进行学徒制的选择和实施,并同时兼顾企业的用人需求和学生的就业需求。
三、优化毕业生留用企业机制,保障企业人才培养投入回报率
毕业生留在企业工作是企业投入的最重要回报和根本动力。要提高毕业生留用率以保障企业人才培养投入的回报就需要企业在工学交替中帮助学生树立对企业发展认同感,优化毕业生留用机制。首先,企业在工学交替培养机制“工”的部分不能只停留在技术技能的培养层面上,要在“工”的部分加入企业发展历史、企业文化、发展规划等的内容,引导学生对企业的认同感。第二,企业要重视学生的职业发展和规划,在其培养过程中主动帮助学生树立对行业前景和个人职业规划的信心。企业通过师傅的传帮带建立企业与学生的情感联系,帮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进而实现学生对企业文化和在企业留用发展机会的认同。最后,企业自身也需要进一步整合人才晋升通道,建设更为合理的薪资待遇提升机制和更加公平的员工晋升发展机制,以及对长期留用员工的鼓励机制,使学生珍惜企业就业机会。
四、完善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健全权威监管机制
政府、企业及高职院校要依托行业管理建立具有权威性的机构,以协调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遇到的多头协调问题。此机构主要发挥监管和筛查选择的职能,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筛选合适的高职院校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监控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另外,健全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监管机制。要建立健全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机制的评价体系,从多个维度构建一个立体化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弹性调整参与主体,设立退出机制,以保证培养质量。优化监督管理过程,不拘泥于结果评价,使评价机制立体化,过程化,强调形成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并对职业技能证书的取得进行监管,建立更为权威的评价监管机制。
转自悉尼协议研究院,文章来源:《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