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评议,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以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襄阳职业技术大学”“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转设为荆州文理学院”等2个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至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27-87320150,电子邮箱:hbfgc@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基本情况表注:
以上事项仅为向教育部申请设置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