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考察评议、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考察评议、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拟向教育部申报“以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电 话:0951-5559070
电子邮箱:nxjytwtx@163.com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750011
附件:拟申报设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基本情况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