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贵州省“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贵州省“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工商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置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事项,以及以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置普通本科学校事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月19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19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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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