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2025—2029年)的通知》(浙教职成〔2025〕8号)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评委会评议、省教育厅党组会审议等规定程序,现对第二期省“双高”拟立项建设单位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2025—2029年)的通知》(浙教职成〔2025〕8号)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评委会评议、省教育厅党组会审议等规定程序,现对第二期省“双高”拟立项建设单位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方式:省教育厅职成教处,0571-88008949,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