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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组织工作的预通知

2015-04-01 11:16:55 教育部 责任编辑:艾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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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将设立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简称活动周)。活动周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鉴于首届活动周任务重、时间紧,相关筹备工作需尽快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教职成司函〔2015〕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将设立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简称活动周)。活动周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鉴于首届活动周任务重、时间紧,相关筹备工作需尽快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拟定的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5年5月份第二周(11日至17日)
       主题:发展职业教育 成就出彩人生
       二、拟定的主要内容
       1.职业院校开放校园。活动周期间,辖区内各类职业院校开放校园,展示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2.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各职业院校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联合相关企业广泛开展招生就业咨询、健康饮食咨询、汽车使用与保养知识推广、职业礼仪展示等为民服务活动。相关企业介绍企业文化、产业发展前景、企业产品研发情况。
       三、组织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积极联合各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活动周策划和各项组织工作。首届活动周期间将以适当方式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
       四、新闻宣传
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在活动周期间做好宣传工作。围绕“发展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活动周主题,重点加强各职业院校活动、当地骨干示范职业院校办学情况、优秀毕业生事迹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开发人力资源典型事例的报道。要注重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新闻宣传重要的作用。
       各地要制定本地活动周方案,于4月20日前报我司办公室。
       联系人:刘国庆
       联系电话:010—66096234
       邮箱:zcs@moe.edu.cn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