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宣传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做好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宣传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做好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文件,确立北京职业教育宣传月
今年3月12日,市教委下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京教职成〔2015〕4号),将每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定为“职业教育宣传月”,要求各区县教委、各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校园开放日、职业体验、劳模进职校、优秀毕业生推介、技术技能竞赛、学生志愿服务、“寻找身边的技艺达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教育教学成果,引导社会、家长和学生们更加客观、科学、全面地了解职业教育,帮助更多学生及早地树立职业理想,选择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
二、举办首届职业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
4月26日,市教委在北京市丰台区职业中心学校举办了首届北京市职业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月以“知识启迪心灵,技能创造价值”为主题,直面转型升级,主动营造氛围。启动仪式注重普及和体验,邀请中小学生和市民走进职业院校亲身体验职业教育;注重学生职业素养发展,邀请全国劳模、北京十大能工巧匠魏俊强现身说法,畅谈自己的职业人生;注重高端科技导向,通过现场微课、小品表演等形式宣传物联网技术在生活中的应用与普及。启动仪式与北京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开幕式有机衔接,既体现了节俭办会思想,也更好地宣传了职业教育。教育部职成司副巡视员谢俐、办公室主任刘宝民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25所职业院校均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举办各种宣传月活动850多次,吸引2.5万中小学生、10余万市民群众参与职业院校体验活动。
三、成功承办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
5月10日,我市在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成功承办了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刘延东副总理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刘延东副总理等领导还参观了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和北京市部分职业院校办学成果展,部分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到职业学校进行了职业体验活动。有7所职业院校参加了本次成果展。其中北京自动化工程学校的3D打印、丰台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物联网、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的新能源汽车、昌平职业学校的职业教育助农致富项目、北京市商业学校的高端现代服务专业、北京新媒体技师学院的学习岛等充分展示了北京现代职业教育面向高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体现了本届职业教育活动周“支撑中国制造,成就出彩人生”的主题。
四、“走出去”,举办走进高端企业系列活动
市教委积极为校企合作搭台,带领各职业院校校长先后走进联想、方正、用友、奔驰等大型企业,开展考察、交流、合作。通过走进高端大型企业,开阔了校长们的视野,了解了现代企业的科学管理方法,企业的用人需求以及未来职业的岗位要求,同时也架起了职业院校与企业“零距离”沟通的桥梁。
五、“请进来”,深化中德职业教育合作
今年3月,我市与德国巴登符腾堡州开展合作交流活动。北京10所中等职业学校与德方来访学校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建立校际伙伴关系。双方还在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合作举办了汽修专业“胡格模式”教师培训试验班。通过与德国院校的深度合作,引进了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了我市职业院校的办学层次,解放了院校长的办学思想,为推进首都职业走国际化道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及时召开座谈会学习李克强总理对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重要批示精神
5月11日,北京市教委在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召开学习李克强总理对职业教育活动周批示精神座谈会。市教委委员黄侃、市教科院副院长吴晓川、市职教学会会长李壑、市教委职成处全体成员及部分职业院校校长出席座谈会并参观了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北京市院校办学成果展。会议回顾了5月10日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的精彩内容,观看了《新闻联播》和中国网络电视台关于李克强总理对职业教育活动周作出重要批示的报道,学习了刘延东副总理在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精神。代表们纷纷发言,畅谈自己的学习感受,并为首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积极献言建策。
在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后的第二天,北京市教委就组织召开学习李克强总理对职业教育活动周批示精神座谈会,对于统一思想、增强认识、明确方向具有十分现实和积极的意义。
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京教职成〔2015〕4号
各区县教委、各职业院校:
为全面展示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教育、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市教委决定将每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定为“职业教育宣传月”。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内鼓士气,外塑形象,大力宣传首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社会树立正确人才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具体措施
各区县教委、各职业院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科学设计活动方案,确定宣传主题,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
(一)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会议、政策、文件精神学习宣传活动。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我市结合首都实际研究制定了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 统一认识,明确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责任与使命,为深入推进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重点的首都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政策与成果。要组织专家力量研究职教改革,紧密结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聚焦集团化办学、中高职衔接、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综合高中试验、现代学徒制等系列改革项目,探索推进首都现代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新途径,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引导舆论和社会共同助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普及活动。各区县要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理念有机结合,将其作为通识教育贯穿于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继续教育等各学段。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职业体验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走进职业院校,开展职业体验。各职业院校要主动开放校园、实训基地等,为市民走进职业院校创造便利条件,助推社区教育向深层次发展。
(四)积极开展走进行业企业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为职业院校搭建平台,深化校企合作,组织职业院校干部教师走进行业、企业,了解企业发展和人才需求,争取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大力支持,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集团化办学、双师型教师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校企合作改革项目,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五)积极开展“劳模进职校”主题教育活动。各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劳模进职校”活动的通知》,邀请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走进职业院校,担任校外德育辅导员,通过先进事迹报告、座谈交流、创立大师工作室等形式,发挥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正能量,激励职教学子成长成才。
(六)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宣传推介活动。优秀学生是职业教育成果最生动、最直观、最有力的体现。要紧紧抓住这一宣传线索,充分挖掘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宣传资源,通过举办优秀学生推介会、双选会、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会、在报刊开设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事迹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优秀成果,塑造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七)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各职业院校要紧密结合职业学校特色,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找准与市民生活的结合点,广泛开展“进社区、进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在为人民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成长成才自信,同时面向社会展示职业教育成果和学生的职业素养。
(八)积极开展技术技能竞赛活动。各职业院校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校、市、国三级技术技能比赛,赛技能、强素质、比质量,充分展示职教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赶、学、比、超”的学习氛围和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在赛项组织过程中,注意挖掘宣传亮点,邀请媒体参与报道,对成绩优秀的学校和学生进行广泛宣传。
(九)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系列体育、艺术、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质和艺术修养。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提升演讲辩论、交流沟通、职业礼仪、冲突处理、情绪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文明风采竞赛、“寻找身边的技艺达人”摄像(影)作品大赛、校际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全市性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演出、展览、出版画册、网络登载等形式广泛宣传展示师生们的风采和作品。
(十)积极开展送教(技)下乡活动。各郊区县教委要组织乡镇职业学校和技术骨干,面向广大农民开展送教(技)下乡活动,促进农民转变观念,树立“技术致富”意识,推动首都新农村建设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落实。“职业教育宣传月”是加快发展首都现代职业教育的统一部署,是统一认识、推动职业教育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宣传主题,统筹协调本区域、本院校内的宣传月各项活动,为活动的广泛、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
(二)科学设计,制定工作方案。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请各区县、各职业院校于3月27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方案报送到市教委职成处邮箱:bjsjwzcc@126.com ,联系人:吕轮超,电话51994942。
(三)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各职业院校要将“职业教育宣传月”作为职业教育发展和学校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确立起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工作惯例和长效机制,使宣传职业教育成为广大职教师生的统一认识和自觉行为。
办好“职业教育宣传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推进职业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县教委、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向社会展示首都高端职业教育的精华与水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